生活中有些人想離婚,但第一次向法院起訴時,法院往往不會直接就判離婚,那么如果離婚第二次起訴法院會判離嗎?這個話題名律師事務所就帶大家了解下,看完下面的文章后大家心里就清楚了。
離婚第二次起訴
離婚第二次起訴法院會判離嗎?
在司法實務中,如果夫妻雙方不能協議離婚的,任何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根據案件事實進行判決。從實務經驗來看,如果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被告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同時又沒有證據證明存在具體的法定離婚理由,原告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通常情況下不會判離。原告只能在六個月后,進行第二次起訴離婚,對于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會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雙方離婚。
根據司法實務來看,離婚訴訟中,原告能提供證據證明存在離婚法定理由,第一次起訴就被判離的案例并不多。對于大多數訴訟離婚案件來說,原告第一次起訴,法院沒有判決離婚,第二次起訴法院會判決離婚,這屬于實務經驗,多數情況下,法院對此類案件的判決,也確實如此。
第二次起訴離婚要經過哪些程序
第二次起訴離婚的程序和第一次一樣,直接起訴即可。第一次離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第二次離婚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要在開庭時說清雙方矛盾及提出相關證據。
法院判決夫妻雙方離婚,是衡量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認定的標準:
(1)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還有失蹤2年等等。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離婚第二次起訴
原告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會以什么理由進行判決?
一、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原則性規定,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即原告一方決意離婚的,離婚就是時間問題了,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只有結不了的婚,沒有離不了的婚。
二、原告的離婚態度堅決。原告是第二起訴離婚,再次起訴離婚,本身也表明,原告離婚的態度非常堅決,否則不會再次起訴。
三、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后,夫妻關系未改善。第一起訴離婚未獲得準許,正常情況下,沒有新的情況和理由的,原告最快也要六個月后才能再次起訴。六個月已有足夠的時間改善夫妻關系,也有足夠的時間冷靜。但是,再次起訴也表明夫妻矛盾沒有得到緩和。
四、第二次起訴離婚時,具有法定的離婚理由。比如,第二次起訴時,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這是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
這些理由是從大多數的判決中總結出來的,在實務中可能遠不止這么多,但是這些是常見的幾種理由,原告第二次起訴時,也完全可以用這些理由作為起訴狀的理由部分進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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