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當中債務糾紛是很多的,那么在出現糾紛的時候,有些人會因債務糾紛上門討債,那么這個行為違不違法?我們要怎么合法的去討債?如果討債不當可能犯什么罪?這一系列的問題,就是今天名律師要講的內容,大家一定要仔細的閱讀。
債務糾紛上門
上門討債違法么
只要債權人要債的行為沒有不當,就是合法。但如果通過非法侵入債務人住宅、非法拘禁債務人等的暴力手段討債的,是屬于違法犯罪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如何合法討債
第一種是和對方簽訂還款協議。
如果對方并不抵賴,而只是以種種借口拖延還款,那么就可以與其簽訂還款協議,明確還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話,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還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行,并經過公證。如果有了公證的還款協議,一旦到期,債權人就可以依據協議直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時間和金錢。
第二種是在起訴訟前十五日或起訴同時進行財產保全。
所謂財產保全就是在起訴前或同時申請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的財產利益,以保證申請人在訴訟獲勝后能夠執行裁決。當然申請保全須事先提供擔保,如申請錯誤,還要賠償被申請人所遭受的損失。
現實生活中,還有一部分債務因為復雜的原因不具備合法討債的條件。對于此類債務債權人在討債過程中更要注意方式方法,務必要對自己的行為心中有數,在請人幫助討債時更要控制局面而不能失控。
債務糾紛上門
討債不當可能犯什么罪
在現代社會經濟生活中,債務是很難避免的。因此,各種各樣的討債方法便應運而生,很多債權人卻為了討債而不擇手段。討債雖是可以通過各種各樣的方法來進行的,但在討債的過程中也應該注意行為的合法性。下面就是我們為大家列舉的八種過激討債的行為可能觸犯的罪刑。
1、盜竊罪:此類案件的發生多數是因債權人之前已多次催討未果,再次催討時,正巧債務人不在家,于是一氣之下擅自搬走財物抵債。
2、非法拘禁罪:此類案件的被告人往往因催討債務未果,便通過誘騙的方式將債務人的子女等騙走,扣押作為人質,要求債務人還款贖回被扣押的子女。
3、搶劫罪:此類案件的被告人或是自己親自出馬,或是糾集“討債人”,直接采取暴力手段,用刀等工具威逼債務人還債。
4、放火罪:此類案件的被告人多數都是外來人員,由于雇主拖欠工資,多次催討也分文未獲。一些外來人員便鋌而走險,采取過激行為,一把火將雇主的房子點燃。
5、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罪:此類案件中,債權人討債不成,一語不和便大打出手,一旦行為過激,便可能將討債行為演化為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
6、破壞生產經營罪:此類案件的被告人一般都是工廠的職工或與企業有業務聯系的人,因債務糾紛發生爭議,被告人一氣之下便以破壞該企業的設備來泄憤。
7、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債務人不還債,債權人便糾集一幫人闖入債務人家中,安營扎寨,揚言不還債就占著房子不走。
8、敲詐勒索罪:錢討不到,便采用脅迫手段強行索要債務人財物。
以上就名律師講解的債務糾紛上門討債違不違法,怎么合法的討債,以及討債不當會引發什么犯罪行為的全部內容了,大家在遇到債務糾紛的時候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不要一時沖動,引發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