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由于有些債務人不能及時償還債務,而造成了債權人的經濟損失。遇到這樣的情況時一般會引起債務糾紛,那么債務糾紛律師怎么收費?債務糾紛律師費誰來承擔?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債務糾紛律師怎么收費?
一、計件及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代理債務糾紛案件,財產標的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內的,每件800—6000元;財產標的額超過10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費:
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部分不超過4%;
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不超過3%;
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部分不超過2%;
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不超過1.2%;
1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部分不超過0.7%;
5000萬元以上部分不超過0.5%。
上述按標的額分段收費的比例,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在規定的幅度內協商確定,分段計算,累加收費。
債務糾紛
二、計時收費
(一)收費標準:100—1200元/小時。
(二)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基本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部分按1小時計算。承辦律師為2人以上的,應以各自的計費標準和實際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三)律師在本城區辦理法律事務時,路途中的時間按累計實際時間減半計算。
律師在異地辦案乘坐車、船、飛機花費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減半計算,但每一晝夜最多為4小時。
延長債務訴訟時效的十種辦法
一、要求債務人寫出還款計劃。
與債務人協商,制定還款計劃或協議。這樣訴訟時效從還款計劃的履行期限屆滿時起再開始計算,就可以延長即將過去的訴訟時效。
二、與債務人對賬。
既便于訴訟又能延續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從對賬之日起再開始計算。
三、起草與債務人清欠會談紀要。
對于一時還不上債的單位,采用這種方法,既不傷和氣,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動權,也能引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四、要求債務人找擔保人。
保證在一定期限內還款,逾期不還,由擔保人償還,訴訟時效從還債期限屆滿之日起重新計算。
五、找第三者證明曾問債務人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從主張權利之臼起重新計算。
六、保留證據。
如請求清償債務時出行的車票、住宿發票、信函、電報等,證明一直在主張權利。
七、每次清欠,盡量要求債務人支付路費。
支付的路費從欠款中扣除,這樣也可使債權人的訴訟時效得到延長。
八、提起訴訟。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原訴訟時效中斷。
九、讓債務人同意履行。
債務人對債權表示承認、請求延期履行、提供擔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視為同意履行義務。要求債務人立字據、簽訂清償債務的協議或制備忘錄。債務人不愿立字據的,可邀請無利害關系的第三方或有關單位見證,保存債務人同意履行的電話記錄、錄音磁帶、信件、電報和電傳等。
債務糾紛
十、通過非訴訟方式主張權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有關單位提出主張權利的請求,從提出請求時起,訴訟時效中斷。經調解達不成協議的,訴訟時效時間即重新計算;如調解達成協議,義務人未按協議規定期限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就從履行期限屆滿時重新計算。此外,債務人向仲裁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的,也可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債務糾紛律師費誰來承擔?
據名律師了解,在法律層面,所描述的問題主要涉及:債務糾紛合同問題。對訴訟費,原告起訴時通常均會要求被告承擔訴訟費用的,具體如何承擔,則需要法院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判決由誰來承擔,敗訴方承擔原則性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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