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是從事煤礦工作的,煤礦工作有一定的危害性,所以在煤礦工作遭遇工傷之后是可以獲得一定的工傷賠償的,那么現在的煤礦工傷賠償標準是怎么進行規定的呢?
煤礦工傷怎么處理?
據名律師介紹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煤礦工傷賠償標準
五級、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2011年1月1日后,為18個月);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4個月(2011年1月1日后,為16個月)。傷殘津貼: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2個月(2011年1月1日后,為13個月);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0個月(2011年1月1日后,為11個月);九級傷殘=本人工資×8個月(2011年1月1日后,為9個月);十級傷殘=本人工資×6個月(2011年1月1日后,為7個月)。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由于《工傷保險條例》的修訂,2011年1月1日以后,工傷醫療補助金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如《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33條。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合計為:五級55個月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級48個月,7級41個月,8級34個月,9級27個月,10級20個月。
煤礦工傷賠償標準
3,職工被確認為職業病的,加發50%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破產、關閉、解散和注銷企業被鑒定為1—4級的工傷職工以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仍按原標準繼續發放。所需資金,原企業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保的,預留至當地平均期望壽命(其中,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未滿18周歲的,預留至年滿18周歲),在資產清算時一次性撥付給經辦機構。被鑒定為5—10級的,按規定支付其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所需資金在資產清算時一次性撥付。對已破產、關閉、解散和注銷企業的1—4級工傷職工和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親屬,各地可參照本條前款的規定籌集資金,由經辦機構單獨列帳管理,參照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保障其工傷待遇。
煤礦工傷賠償標準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導致需要獲得賠償的時候困難重重,所以這時候可以直接尋求名律師等網站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