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如果在工作中受了工傷的話,是需要申請的,但是工傷賠償程序是很復雜的,而且需要的時間也很長,很多人不知道工傷賠償的流程是什么,那么下面名律師就來告訴大家吧。
工傷賠償的流程
工傷賠償的流程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醫療診斷說明。社保局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是否屬于工傷認定的決定。
2、不屬于工傷,而你認為屬于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確認為工傷。如果法院判決為不是工傷,則不構成工傷。
3、屬于工傷,則根據傷情情況:不能夠構成傷殘等級的,可以找用人單位協商賠償事宜。能夠構成傷殘等級的,需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鑒定時間一般為60日,必要時可延長30日確認傷殘等級后)。確認傷殘等級后,再找用人單位協商賠償事宜。
4、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審理期限為45日,案情復雜可延期15日。即最長為60日。
工傷賠償的流程
5、勞動仲裁裁決后,15日內,雙方均不向法院提起訴訟,為生效裁決。可以找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不賠償的,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6、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期限為3個月;普通程序審理期限為6個月,經院長批準,可再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7、雙方均對一審裁定/判決滿意,不再上訴的,為生效判決,可以找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不賠償的,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8、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提起訴訟的,二審審理期限:判決:三個月,本院院長批準可延長;裁定:30日。
9、二審為判決/裁定生效,可以找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不賠償的,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以上就是名律師為大家介紹的關于工傷賠償的流程的相關內容,相信大家看完后都了解了吧,如果是不清楚流程的朋友最好是委托律師做好維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