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大家在企業或者單位上班,一定要提前了解一些工傷賠償知識,這樣一旦自己在工作中出現身體上的損害,就可以合理討要賠償金,那么怎么談工傷賠償?工傷認定的特點有哪些?名律師和大家簡單的聊一下!
工傷賠償
一、工傷在什么情況下產生的?
1964年第48屆國際勞工大會也規定了工傷補償應將職業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內。因此,當前國際上比較規范的“工傷”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工傷認定的特點有哪些?
1、屬于具體行政行為;
2、屬于行政確認行為。確認的結果有四種:是工傷,非工傷,視同工傷,不視同工傷;
3、屬于須申請的行政行為。“不申請,不認定”是工傷認定程序的特點;
4、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復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三、怎么談工傷賠償?
1.首先應當確定傷殘等級,然后根據傷殘等級核算賠償數額,再與單位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到當地勞動仲裁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工傷的賠償標準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地市出臺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確定的。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鑒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后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后領取)等待遇。
工傷賠償
怎么談工傷賠償?工傷認定的特點有哪些?由于申請工傷賠償前需要進行傷殘鑒定,所以一般處理工傷問題還是交個名律師處理比較靠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