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是個非常龐大的群體,在社會上經常能看到拖欠臨時工工資的事情,那么當臨時工發生工傷又該怎么辦呢?下面名律師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下臨時工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最新版本,臨時工們可以看看本文。
工傷賠償標準
臨時工工傷賠償標準2020年最新版本
一、醫療保險待遇
(一)醫療費第29條 第3款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簽有服務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 伙食補助費 第4款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住院期間。
(三)食宿交通費 第4款
1、標準: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要求:
(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四)康復治療費 第6款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
(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五)輔助器具費 第30條
1、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條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要求: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七)生活護理費 第31條
1、標準: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
(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八)工傷復發的費用 第36條
1、標準: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
二、傷殘保險待遇
(一)傷殘補助金
1、標準:一級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23個月的本人工資, 四級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
(1)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醫療待遇。
(2)致殘被鑒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
(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二)傷殘津貼
1、標準:一級 本人工資的90%;二級 本人工資的85% ;三級 本人工資的80% ;四級 本人工資的75%。
2、要求:
(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
(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傷殘補助金
1、標準: 五級 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 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四)傷殘津貼
1、標準:五級 本人工資的70% ;六級本人工資的60%。
2、要求:
(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五)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
1、標準:五級、六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臨時工工傷怎么賠償?
在我國相關勞動法律、行政法規上,沒有臨時工一說,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只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勞動者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那么雙方之間形成的就是勞動關系。即便是單位稱其為臨時工,如果因工負傷,也應被認定為工傷,仍應依法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支付相關工傷賠償項目。
如用人單位依法繳納了工傷保險,則由工傷基金支付:工傷醫療費和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傷殘扶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或傷殘津貼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應領取的傷殘津貼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項目。具體賠償額度,需要依勞動者工資、傷殘程度、離職時間等實際情況經過計算才能得出,最終才能確定賠償項目與賠償額。
在此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如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則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基金應支付給工傷職工的所有賠償項目。
工傷賠償標準
臨時工工傷賠償多少錢?
法律上不存在臨時工,只要付出了勞動,用人單位獲得了效益,就屬于勞動關系。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需要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勞動能力鑒定等級后才能最終確定。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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