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樣才能要回孩子撫養權?可能很多人在第一次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時沒有成功,但是這不意味著我們就沒有機會了,后面我們還是可以更改孩子的撫養權的,接下來,就跟著小編攜手名律師一起來了解了解吧!
怎么樣才能要回孩子撫養權
一、從法律上來講怎么樣才能要回孩子撫養權?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2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復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對于2~10周歲的孩子,可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10周歲以上的孩子,應考慮子女的意見,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話,就找律師幫忙吧孩子的成長是最重要的在什么環境下會影響一個人一生的
二、孩子撫養權的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怎么樣才能要回孩子撫養權
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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