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的認定原則是怎么樣的,可能很多人在這方面沒有很多專業的知識儲備,畢竟這些東西都是很敏感的,接下來就讓小編攜手名律師帶著各位一起來看看相關的資訊吧。
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離婚訴訟時,如果提出子女撫養費的訴訟請求,就要依據這一條。父母雖然離婚了,但孩子是無辜的,影響最大的其實也是孩子,所以父母雙方都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很多網友都問我,離婚時,孩子歸誰撫養的問題。這一條就是解決孩子撫養問題。因為母乳喂養對嬰兒成長最好,因此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也適合母親照料嬰兒。非哺乳期孩子的撫養問題,先由父母商量誰負責撫養,如果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什么意思呢,就是由法官判決,丈夫或妻子誰撫養照顧孩子有利于孩子的成長,實踐中參考的因素包括,父母雙方的經濟條件、學歷背景、個人素質等,父母和孩子的親密度,如果孩子大一點,會適當征求孩子的意見,以及父母雙方的家庭環境背景、有無不良嗜好,綜合考慮哪位撫養孩子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最終判決孩子由父親還是母親撫養,這就是影視劇中常見的離婚搶孩大戰。
個人建議是,一般情況下,孩子越小,越需要母親照顧,一般情況下可以考慮給母親撫養。母親照顧孩子也比父親細心。當然,這是我的個人意見。大家如果真的遇到離婚孩子撫養問題的訴訟,可以用我這個觀點去說服法官。
撫養權的認定原則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7、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8、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離婚時,雙方都是可以爭奪撫養權的,但一般情況下為了便于子女的成長,只能由一方獲得撫養權,而由另一方獲得探視權,并支付撫養費,相關情況可以按照上述原則來進行認定處理,如果雙方可以共同撫養的,在達成一致意見后也是合法的。
通過以上小編的介紹,相信大家對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有了較全面的了解,夫妻離了婚對孩子的傷害已經造成了,如果在未來孩子的生活不加以好的引導對孩子的成長是極其不利的,你想了解更多,那就關注名律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