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感情不和,選擇結束婚姻的話,這不僅是對雙方有影響,對他們的孩子也是有一定的影響的,因為需要確定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若是父母離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利益的,同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獨立承擔責任確有困難的,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的義務,詳細情況可以咨詢有名律師。那么,父母離異孩子撫養權可以歸誰撫養?
離異孩子撫養權
離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撫養
根據婚姻法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所以,離婚后孩子共同撫養是可以的。
對于孩子撫養問題,法院判決都是從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后判決如果有兩個孩子,不一定會判決一人一個,如果能舉證證明兩個小孩跟隨母親或者父親更有利的話,法院會判決更有利于小孩成長的一方撫養小孩。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見。這種情況要在小孩子滿了10歲以后,才能征詢小孩子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后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約定孩子撫養權歸屬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協議是可以約定孩子撫養權歸屬的,而孩子撫養權歸屬應該是離婚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權的時候是具體歸夫妻雙方的某一方擁有,不會判決撫養權共同擁有。但是為了孩子身心健康和有利成長,對于離婚后夫妻共同撫養孩子或者輪流撫養孩子,法院是準許的。
離異孩子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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