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是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提供并且要在婚姻登記處進行備案的,但在現實生活中離婚協議大多不會順利簽署,它牽扯到孩子撫養權以及財產債券等比較復雜的事情。那請問離婚協議怎么寫,主要要寫清楚哪些內容?
請問離婚協議怎么寫
名律師提醒簽訂離婚協議書的注意事項:
離婚協議內容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于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銀行存款的約定和處理。股票的約定和處理。公司股權的約定和處理。給付金錢義務約定和處理。
離婚協議怎么寫
簡單協議離婚書必須寫明雙方當事人基本信息、登記結婚的日期、辦理登記結婚的機關以及離婚的原因,并對自愿解除婚姻關系,財產分割、債務負擔,及子女撫養等問題進行約定,既要內容詳細,更要有可操作性。
離婚協議應包含的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離婚協議書必須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否則,很可能會在離婚之后產生糾紛。
請問離婚協議怎么寫
請問離婚協議怎么寫?名律師說到很多離婚當事人在真正用文字形式表達的時候會感覺不知道怎么才能準確的表達自己的意思,他們更希望通過律師讓離婚協議更正規,避免模糊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