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關于房子的糾紛越來越多,當出現糾紛時該怎么辦?這是大家最為關心的問題,名律師事務所就對這個問題來給大家進行解答,并告訴大家房產糾紛收費標準是多少?這樣大家在打官司的時候就有心理準備了。
房產糾紛收費標準
1、按計時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
2、按計件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
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含10萬元):8%;
10萬-50萬(含50萬元):5%;
50萬-100萬(含100萬元):4%;
100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2%;
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3、收費說明:
(1)上述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2)上述收費標準和比例是代理訴訟案件一個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未代理一審而代理二審的,按一審標準收費;曾代理一審再代理二審的或曾代理一審或二審,再代理發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一審標準減半收費;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訴訟一審或二審階段按仲裁標準減半收費。執行案件按一個審級收費。
房產糾紛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調解,是指購房糾紛的買賣雙方,在不能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時,根據一方當事人的申請,在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的主持下,通過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根據有關商品房銷售的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相互諒解,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
3、仲裁解決。仲裁又稱公斷,是指買賣雙方在爭議發生之前或爭議發生后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仲裁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預,仲裁委員會與行政機關之間沒有隸屬關系。仲裁裁決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問題。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購房者和開發商必須訂有仲裁協議,自愿將糾紛遞交仲裁解決。如果雙方中有一方不愿將糾紛遞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這種方式解決糾紛。
4、行政解決。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后,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就方式而言,行政解決一般經過一級行政決定和行政復議兩個階段。其中,一級行政決定是行政復議的前提和必經程序。包括購房糾紛在內的房地產案件的行政復議依《行政復議法》的規定進行。
5、訴訟解決。購房糾紛的訴訟解決,是人民法院在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共同參加下,解決購房糾紛的一種方式。購房糾紛訴訟有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兩種。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是發生購房糾紛的平等民事主體,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購房糾紛的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設有專門的房地產審判庭)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理。
房產糾紛收費標準
行政訴訟是行政行為的相對人因不服具體行政行為而提起的訴訟。行政訴訟一方當事人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另一方是對前者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購房糾紛的行政訴訟,由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進行審理。
無論是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均分為一審訴訟與二審訴訟。如果當事人對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服,可向其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如再對二審(終審)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服,可在兩年內申請復審。但對于已生效的判決書,債權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房子糾紛打官司需要多少錢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糾紛打官司解決的,依據房屋的價值交納訴訟受理費和執行費用,房屋價值200-500萬的,按照0.8%交納受理費。
1、訴訟費(根據標的價值,有收費標準,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2、律師費;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并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一般是一口價或分前后起收取,但要按照國家指導價予以收取,一般不超過房產價值的3%。
3、如果需要對被告的財產進行查封,還要擔保費和保全費,其中保全費由敗訴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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