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個人房產糾紛內容,許多戶主對該知識略懂,小編現在給大家講一下相關內容,及有各大名律師給出的意見及做法,房屋產權是證明房屋是否屬于個人的相關憑證,也是最容易涉及到的房產糾紛類型,當事人要清楚的認知潛在風險,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最新個人房產糾紛
在現實生活中,房屋交易十分的活躍,但在此過程中,因為產權所引發的糾紛也不計其數,那么最新的個人房屋產權糾紛有什么呢?下面就由名律師小編為大家介紹最新個人房屋產權糾紛,希望能對大家提供幫助,提高個人法律素養。
一、最新個人房屋產權糾紛
原告張某系北京市大興區某村村民,原在村里擁有房屋一套,并擁有集體土地宅基地使用證。1998年,上述房屋以三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城里的王某,并將宅基地的使用權進行了變更登記。2006年3月,張某以年老準備回家居住,發現該房于1998年被兒子出售為由,找到王某要求收回該房,張某在與王某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向大興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原被告雙方的房屋買賣無效,由被告返還原告房屋,原告支付被告賣房款三萬元。并提供了由村委會和房屋買賣當事人提供的其兒子私自出售住房的證明。被告王某在收到應訴通知書后,不知如何應訴,委托了北京市泰福律師事務所律師作為自己的代理律師。被告王某的代理律師在調查了事情原委之后認為:
1、王某是該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權人王某原系與原告張某同村的大興區某村村民,后出嫁到豐臺區,上世紀末由于該區開發建設,王某失去土地而轉為居民,并被安排了工作;王某的丈夫李某沒有被安排工作,得到補償三萬元,被迫自謀職業。1998年,由于王某全家當時正擠在周轉房中,并考慮到自己的生活習慣和養老的問題,王某全家也想在家買個平房。這時,張某因要買一處樓房而急需用錢。經村民黃某、陳某的介紹,并在黃某和陳某等人的共同見證下,王某以三萬元的價格購買了張某的房屋,張某明確表示該房可以過戶。在房屋交付后,當時的村委會主任帶著張家的人到鄉政府進行了宅基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王某已經成為該宅基地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人。
2、王某以三萬元購買房屋的價格合理王某購買張某的房屋系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建造的,北房年久失修,廂房實際就是三間棚子,房價是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確定的,當時三萬元的價格已屬高價。
3、本案的訴訟時效已過王某購買此房屋已有九年的時間,對房屋已經行了大面積的修繕。原告張某在九年之后,看到村里公路通車,區域經濟發展迅速,土地升值潛力巨大,而以其兒子私自出賣房屋為借口,蓄謀撕毀合同,收回房屋。張某每年都多次回村,其兒子私賣房屋的借口是站不住腳的,本案的訴訟時效已過,人民法院不應受了原告的起訴。
二、農村產權糾紛
1、土地管理部門違法審批引起的糾紛案件;
2、爭占宅基地以外的集體空閑地引發的糾紛案件;
3、建房戶私下調換宅基地引發的糾紛案件;
4、用地建房影響相鄰關系人利益引發的糾紛案件;
5、未經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發的糾紛案件。
三、農村產權糾紛解決
1、雙方直接協商。
2、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調解。針對所購商品房存在的與購房合同不符、施工質量、延期交付、物業管理、虛假廣告、收費等問題,購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設委員會、規劃委員會、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投訴并申請調解、處理。
3、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個人之間房產糾紛官司怎么打
房產是重要的不動產,房產糾紛經常發生,如果有房產糾紛,當雙方訂立的仲裁條款無效,或者雙方明確約定要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但有很多人還是對房產糾紛官司流程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個人之間房產糾紛官司怎么打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個人之間房產糾紛官司怎么打
第一步:確認被告
倘若被告是個人,應到對方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倘若被告是單位,應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第二步:書寫民事訴訟狀
訴狀要寫明當事人的身份情況、訴訟請求、和事實與理由,為了保證判決能順利執行,應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的措施。
第三步:提交訴訟狀和證據
準備完畢后,原告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提起訴訟,案件受理后,法院會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證通知書》,并通知交費,七天內沒有按照規定交納訴訟費,法院將裁定案件按撤訴處理。
第四步:舉證
按時繳費就確定立案了,法院會指定舉證的期限,原告必須在要求的期限之內提交全部的證據以及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被認定為不予質證。
第五步:開庭
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并提前通知雙方當事人,開庭時必須按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而遲到,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第六步:開庭審理
依次進行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后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個人房產糾紛
二、打房產糾紛官司注意事項
1、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提起房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圍繞這些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證據。例如:因房屋質量問題向開發商索賠時,就需要提交購房合同、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質量與合同及開發商承諾事項不符,給住戶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客觀證據材料等。
2、如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在終審(二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2年內提請再審;或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提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
3、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則》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當事人在提起房產訴訟時,須在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利。
三、房產糾紛官司的費用是多少
爭議金額不滿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過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納;超過5萬-10萬的部分按3%交納;超過10萬-20萬的部分按2%交納;超過20萬-50萬的部分按1.5%交納;超過50萬-100萬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100萬的部分按0.5%交納。
如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若您遇到的問題比較復雜,歡迎咨詢的相關名律師,他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房屋買賣糾紛有哪幾種,應該怎樣解決?
1、定金糾紛
定金糾紛是房產糾紛中的一個很常見的種類,合同簽訂時定金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進行約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約定要全面,特別是對定金退回的適用情況進行明確的說明。合同法中適用定金罰則,如果購房者不履行債務,沒有權利要求售房者返還定金。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債務,需要向購房者返還雙倍定金。
2、一房二賣糾紛
一房二賣也是房產交易中常見的糾紛,簡單來說,一房二賣就是售房者將同樣的房子賣給兩個人。避免一房二賣,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購房者要保證定金是交給售房者;其次,查看售房者的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情況,最好將房屋所有權證書提存;第三,房子交易的款項不要一次性付清;最后,網簽要及時。
3、二手房買賣中承租人糾紛
合同簽訂完之后,很可能會出現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權,而導致原先的買賣合同無效,因此為購房者帶來了一系列的糾紛。所以,購房者買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調查,確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應該要求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承諾。
4、房屋質量糾紛
房屋質量一般在房屋交付之后購房者才容易發現,比如一些裂縫、滲漏等問題。如果您遇到這樣的情況,有以下解決辦法:第一,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第二,雙方協商調解;第三,向仲裁機構提起仲裁;第四,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正當權益。
5、中介費糾紛
很多人買房是通過中介,因此通過中介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很有可能因為一些原因無法履行,這個時候購房者想要要回中介費,但是中介機構卻不退。對于這樣的問題,需要具體分析,應該查看合同沒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問題。簽訂協議的時候,最好在協議中約定好中介費的退回情況。
6、房屋廣告虛假糾紛
售房者買房的時候很喜歡對自己的房屋進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環境、有假山、有公立學校等,但是最后購房者收房的時候卻發現與形容的完全不符。對于這樣的情況,購房者應該將廣告中有的事物寫進合同中,并且約定好虛假的話應該承擔什么違約責任。
7、共有房產單獨處分糾紛
一般夫妻共同財產處分的時候容易出現這樣的糾紛,購房者事先沒有進行詳細的調查,也沒有看房產證,很有可能出現合同解除的風險。所以,購房者買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產證,詢問財產是否有共有關系。
8、小產權房買賣糾紛
很多小產權房因為價格比較低而受到很多人的青睞,但是購房者要知道買賣這種產權性質的房屋是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的。如果發生糾紛,買賣合同就是無效的,最后房子還要被退回。最購房者來說就是吃了很大的虧。
9、房屋配套設施無法及時使用糾紛
很多購房者買了房子但是住進去之后發現房子配套的暖氣等無法使用。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這些配套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因此,一定要在購房合同中對這些問題進行約定。
10、房產買賣中戶口遷出糾紛
購房者買房之后卻發現原房主的戶口還沒有遷出,購房者要求售房者盡快遷出,但是原房主卻遲遲不解決。對于這樣的情況,購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的補充協議中進行約定,一定要約定好不履行的違約責任。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個人房產糾紛”的法律內容,房屋產權是證明房屋是否屬于個人的相關憑證,也是最容易涉及到的房產糾紛類型,當事人要清楚的認知潛在風險,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