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婚姻法也有很多不同的規定,在婚姻中受到傷害的一方是可以要求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那么下面就讓我們跟名律師小編來了解一下離婚損害賠償有哪些情形,賠償標準有哪些不同?
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如下:
1、婚外性行為。
配偶不為婚外性生活,是一夫一妻制婚姻的本質要求,是夫妻忠實義務的具體體現,夫妻性生活的排他性決定了婚外性行為是影響婚姻關系穩定的首要因素。
《婚姻法》規定的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婚外性行為的表現,現實中婚外性行為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因各種婚外性行為導致婚姻解體的案例也是舉不勝舉。隨著國門打開西風東進,西方性解放思想使婚外性行為愈演愈烈,對婚姻家庭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破壞也日益嚴重。
有些學者也認為,應當提起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婚外性行為有下例6種: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包養情人、賣淫嫖娼、通奸、第三者插足等。
2、危害家庭的不良行為。
對此法律可規定如下,“因一方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長期賭博、吸毒或有其他危害家庭不良行為造成婚姻關系破裂的,受害人可以在離婚時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是《婚姻法》規定的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法定情形,將其歸入危害家庭的不良行為中。賭博、吸毒兩大惡習不僅是違法行為,如長期為之,并不亞于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給另一方造成的傷害,《婚姻法》規定為離婚的理由,卻沒有規定可以提出離婚精神損害賠償。
其他危害家庭不良行為是指四種行為以外危害家庭生活造成婚姻關系破裂的行為,如“網絡婚姻”,當網絡的普及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也成了人們婚外情感交流的工具,有人在網上養“情人”、有人在網上“結婚生子”,因網戀引起的離婚訴訟從無到有日趨多見,作為“精神外遇”的網戀,影響了配偶之間感情的交流,已經成為婚姻解體的新殺手。
3、侵害配偶生育權。
生育權在配偶間互為權利和義務,他人也負有不得侵害配偶生育權的義務。將侵害配偶生育權作為提起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之一,主要是基于以下考慮:
第一,侵害配偶生育權的行為在現實中客觀存在,如一離婚案件中,丈夫代某因妻子唐某擅自墮胎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理由是妻子唐某無正當理由,未經丈夫代某同意擅自將符合法律規定的胎兒引產的行為,侵害了代某作為丈夫的生育權(12);
第二,侵害配偶生育權具有潛在的危害性,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一對夫婦終生只能生育一個孩子,故意侵害配偶生育權,當配偶已不能生育或離婚后不能再婚時,就會導致侵權后果的產生;
第三,第三人也能對配偶生育權造成侵害,如妻子因與他人通奸而懷孕生子,第三人的通奸行為不僅侵害了丈夫對妻子的性權利也侵害了丈夫合法的生育權。
4、不承擔家庭義務。
婚姻當事人,不履行法律規定或社會習慣認可的婚姻家庭義務,經親友或有關單位說服教育,仍不履行,對家庭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認定為不承擔家庭義務。配偶權中的大部分即是權利也是義務,一方不承擔同居義務、生育義務、監護子女義務、扶養扶助義務,實質上是以不作為的方式侵害了對方的配偶權,違背了婚姻家庭的本意,因上述原因產生嚴重后果當事人要求離婚,受害方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應明確加以保護。
離婚損害賠償
離婚賠償的標準
了解了什么是離婚損害賠償,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條件,很多朋友會問:離婚損害賠償標準是什么?離婚損害賠償標準根據過錯情況的不同有著些許差別。具體來說,離婚損害賠償標準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包括以下幾種:人身損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及精神損害賠償。下面就根據過錯的不同分情況具體為大家闡釋以下離婚損害賠償的標準。
1、重婚的,離婚賠償標準是什么?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針對重婚引起的離婚,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重婚對夫妻感情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遠遠大于過錯方采取隱秘的方式,給無過錯方造成的精神損害是巨大的。因此,針對重婚造成離婚的,離婚損害賠償多為精神損害賠償。在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上,每個地區沒有規定明確的數額,過錯方的經濟能力是參考的重要標準。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離婚賠償標準是什么?
有配偶與他人同居與重婚的表現形式不一樣,一個是與他人形成了穩定的同居關系,一個是與他人成立了合法的婚姻關系,但是兩者對離婚家庭的損害是同樣的,因此,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無過錯方也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3、實施家庭暴力的,離婚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在離婚損害賠償標準上與前兩種不同。賠償包括人身損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如,醫藥費、誤工費等人身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也是根據造成損害的實際情況來確定賠償數額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離婚賠償標準是什么?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請求的離婚損害賠償標準同家庭暴力一樣,除了精神損害賠償外,也可以請求醫療費、誤工費等人身損害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
綜上就是名律師小編為大家分析講解的關于離婚損害賠償有哪些情形,賠償標準有哪些不同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想要了解這方面信息的人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