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律師的評估有什么原則和依據遵循嗎?其實什么事情都是有它的原則和依據的,這樣這個行業才能形成規范,才會被人認可,下面就由名律師的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相關的資訊吧。
知識產權律師的評估
知識產權律師的評估
什么是知識產權評估呢?知識產權評估怎么做呢?知識產權評估的依據是什么呢?評估原則有哪些呢?
一、定義
知識產權評估是指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的注冊資產評估師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對知識產權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特定目的下的知識產權價值進行分析、估算并發表專業意見的行為和過程。知識產權評估中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內容比較多,一般主要對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常見的知識產權進行知識產權評估。
二、評估依據
知識產權評估主要包括商標權評估、專利權評估、著作權評估、軟件著作權評估等評估項目,知識產權評估作為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評估項目,知識產權評估的依據是決定評估價值科學合理的重要保障。
(一)知識產權評估的行為依據
知識產權評估的評估行為依據,它決定著知識產權評估行為的啟動。委托方與受托方簽訂的資產評估業務委托協議書,就是知識產權評估業務開始的行為依據。
(二)知識產權評估的法規依據
為了規范無形資產評估特別是知識產權評估,國家相關部門陸續出臺了很多的評估準則、指導意見等政策法規。正因為是這些政策法規的出臺,為我國的知識產權評估業務的開展提供了法規依據。
國務院1991年91號令《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1992]36號文《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施行細則》;
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辦發[1996]23號文《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
財政部財評字[1999]91號“關于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2008年發布的《資產評估準則—無形資產》;
中評協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著作權資產評估指導意見》
中評協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商標資產評估指導意見》
中評協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專利權資產評估指導意見》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2007年發布的《資產評估準則—基本準則》;
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
(三)知識產權評估的產權依據
知識產權評估的評估對象要求產權清晰,關系到知識產權評估報告的合法權威。知識產權評估的產權依據一般是資產占有方享有產權的商標權證書、專利權證書、軟件著作權證書、著作權證書。
(四)取價依據及參考依據
知識產權評估過程中的取價依據及參考依據一般是委托方關于委估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評估人員收集的市場資料及其他資料。
知識產權律師的評估
三、評估原則
1、替代性原則
一般他說,購買者購買企業一種知識產權的出價不愿高于他在市場上獲得它同樣能達到目的、滿足要求的相類似的知識產權成本。如果有可供選擇的能相互替代的資產,比如說專利產品替代品,該項知識產權價值就會受到影響。
2、預期收益原則
一般他說,一項知識產權的價值與它的研制成本沒有正比例關系,而與該項知識產權預期或未來收益有很大關系。因此,對知識產權未來收益的預測,就成為評估一項知識產權的重要依據。另外,企業知識產權預期收益的最佳值是該項知識產權處于最佳使用時產生的。所以,評估企業知識產權價值時,還應研究該項知識產權在最佳使用時能產生的效益,而不能局限于現時利用狀況。
3、變化性原則
知識產權的價值在企業營運中受多種因素的影響,這些因素的變化趨勢如何,對知識產權價值變動的影響系數有多大特別是對知識產權對于企業的獲利能力有多大,是評估企業知識產權價值時必須考慮的問題。
4、一致性原則
對企業知識產權的評估存在許多要考慮的關聯因素、變量,這些關聯因素與變量之間要存在合理的一致性,否則就會影響評估結果的科學性、真實性。
相信大家對知識產權律師的評估的相關資訊都有一定的了解了,知識產權律師的評估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所有侵權案件都是要經過這個過程的,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那就關注名律師官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