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打假律師對比職業打假人有什么區別,其實現在很多的職業打假人都是有著明確的目的,甚至是為了維護某一方的利益而去做這些事,這個判斷出來的結果肯定是不夠公正的。
知識產權律師
知識產權打假律師對比職業打假人
自從“王*”一戰成名之后,“打假”似乎成為了一種新興的職業,他們被稱為“職業打假人”。他們往往采取“知假買假”的手段從商家處獲得假冒產品,然后通過與商家協商、去工商行政機關舉報或到法院起訴等手段獲得一定賠償。法律上“知假買假”者是否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界定的消費者的范疇,現在爭議仍然不斷,有很多學者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目的在于保護受欺詐的消費者。“知假買假”者主觀上并沒有受到欺詐,本質上也成了一種營利行為。保護這種利益,不符合消法的立法目的。社會上給予職業打假人的評價褒貶不一。更多的消費者把他們當作是英雄,但也有人認為他們就是在借此為己謀利。社會學家夏*將那些以營利為目的的“職業打假人”比做“不良商業生活孕育出來的寄生蟲”。客觀來說,這些人對于市場的凈化確實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仍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消費者的代表。當“打假者”以索賠為目的時,有時候合法與違法之間僅有一厘之隔,職業打假就像在打法律的擦邊球,同樣要面臨不小的風險。
而在相似領域知識產權打假上,也有諸如律師們在維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權益,打擊侵權人的各種非法侵權活動的道路上一往直前。
而知識產權律師和“職業打假人”兩者有什么區別?名律師通過比較得出結論:
其一,從法律依據上看,知識產權律師開展工作主要依據我國現行的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而“職業打假人”只能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即使是非法企圖;
其二,從打假的對象來看,知識產權律師的工作的打擊對象不限于打假人簡單的商標假冒,還有專利侵權、版權侵權、不正當競爭等;
其三,知識產權律師的打假工作大部分是接受客戶委托進行的,主要是為了維護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利,而職業打假人的那般是為了維護自己作為消費者的權益,這點也是兩者的本質區別。
很多時候,知識產權律師和職業打假人的目標是不一致的,比如在對待一些盜版低價產品或者專利侵權產品的態度上,普通消費者或許會縱容忽視,而知識產權律師則必須全力對待,因為律師代表的是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利。
從上述比較我們可以看出,知識產權維權調查打假律師更專注于公司企業的知識產權維權業務。
知識產權律師
名律師知識產權維權調查打假律師崗位職責如下:
1、負責對生產制造、市場銷售假貨的信息進行調查;跟蹤調查假貨的倉庫,獲取相關信息;熟悉各大網站維權打假流程、規定;證據收集制作。
2、負責對發現的生產制造、市場銷售假冒產品的信息和其他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向執法機關(工商、質監、)投訴,配合執法機關進行查處。
3、負責跟蹤案件的后續處理工作,負責起草或審核公司相關的法律文件;
4、負責為其他部門提供法律支持;負責參與重大項目、合同談判工作;
5、負責法院訴訟各類文件起草制作傳達,開庭審理。
6、負責對訴訟或跟公司相關的案件進行分析。
希望這篇文章的介紹能讓您對知識產權打假律師的了解有所幫助,其實現在的一些打假人士的話也是不能全信的,畢竟要是雙方有利益關系,我們肯定也是不知道,而知識產權打假律師一般都是十分公正地處理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