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談知識產權熱點事件了解保護的重要性,現在企業最重要的東西就是創新,但是你的創新被別人利用,那么這是對我們的創新不尊重,下面就由小編名律師攜手和大家一起看一看相關的資訊吧。
知識產權
律師談知識產權熱點事件
1.王老吉與加多寶的多年商標專利紛爭
被稱作中國商標第一案——價值1080億的“王老吉”商標合同爭議案,曾在近十年時間里不斷生起波瀾。從2011年商標之爭開始,加多寶與王老吉兩家涼茶企業圍繞著商標、包裝、廣告語等問題,開展無數場官司大戰。各類知識產權問題悉數登場,并都成為雙方交鋒的戰場。
加多寶和王老吉之間的法律紛爭主要集中在商標品牌的使用和推廣方面,即“王老吉”商標的使用權、紅罐涼茶包裝和廣告語。
2010年8月,由于續簽王老吉租賃合同中的行賄問題,廣藥集團主張收回王老吉商標。但加多寶公司一直未歸還王老吉商標,廣藥集團的代理知識產權律師在2011年4月遞交了王老吉商標所屬權的仲裁申請,經過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仲裁,認為續簽的商標租用許可協議無效,并裁定廣藥集團擁有“王老吉”商標。廣藥集團也于2012年5月成功收回王老吉商標。
隨著王老吉商標的歸還,加多寶公司的代理知識產權律師于2012年7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廣藥集團的王老吉涼茶紅罐包裝侵權,而廣藥集團也就紅罐包裝問題向廣州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加多寶侵權。最高人民法院對紅罐包裝做出終審判決,出于雙方對王老吉品牌的建立均有積極作用,判定雙方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共同享有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益。
但隨即,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等廣告語相繼出現,由于“王老吉”品牌實際上并未更名,因此王老吉品牌的實際擁有人廣藥集團認為加多寶公司涉嫌不正當競爭,于2014年5月,代理律師將加多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加多寶公司停止使用帶有誤導性的廣告語。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顯示,加多寶公司應停止發布包含“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廣告詞的廣告,以及立即停止使用并銷毀印有:“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加多寶”廣告詞的產品包裝;并賠償廣藥集團100萬元。商標侵權訴訟至此謝幕。
2.瓊瑤訴于正案
“瓊瑤訴于正案”主要案情為,陳喆(筆名瓊瑤)認為余征(筆名于正)創作的劇本《宮鎖連城》抄襲了自己1992年10月創作完成的劇本《梅花烙》,并由代理知識產權律師起訴余征及四家影視公司。由于瓊瑤及于正均具備較高知名度,該案經媒體報道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法院經審理,認定余征等侵害了陳喆對其作品享有的改編權及攝制權,判決電視劇《宮鎖連城》各出品方立即停止該電視劇的復制、發行和傳播行為;編劇余征在新浪網、搜狐網、樂視網、鳳凰網顯著位置刊登致歉聲明,向陳喆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余征及各出品方連帶賠償陳喆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開支共計人民幣500萬元。
最高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宋曉明表示,本案的意義在于,判決中對文學作品“實質性相似”的判斷方法和判斷標準進行了充分闡釋,對文學作品中的情節選擇、結構安排、情節推進設計等如何進行“思想”和“表達”的區分具有指導意義。
知識產權
3.“無印良品”商標糾紛案
日本無印良品在中國真的把“無印良品”的商標丟了——至少,以后在賣床單、毛巾等產品時是這樣。
這起歷經數十年,關于無印良品商標糾紛案的終審在2019年落定,引來了極高的關注度。從2005年日本“無印良品”進入中國起,兩家以“無印良品”為名的企業,便圍繞“無印良品”這一商標展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爭奪戰,從基層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互有勝負。
法院最終經審理查明,日本“無印良品”在浴巾、面巾、浴室用腳墊等被控侵權商品及商品包裝上和商品宣傳推廣中使用與涉案商標相近似的“無印良品”“MUJI無印良品”“無印良品MUJI”標識,侵犯了原告對涉案商標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法院判令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以及其唯一股東株式會社良品計畫兩個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北京無印良品投資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在天貓“無印良品MUJI官方旗艦店”和中國大陸的實體門店發布聲明以消除侵權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開支12.6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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