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賣房產的時候,我們應該仔細的核實房產的情況,這樣才能杜絕后顧之憂。那么下面名律師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有房產的糾紛房子可以賣么?買房子一般都需要哪些程序?
有房產糾紛的房子可以賣么?
房產糾紛
1、如果你說的是法院執行,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2、但是,對于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3、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4、上述寬限期屆滿后,被執行人仍未遷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強制遷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執行。強制遷出時,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由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臨時住房。
5、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臨時住房,其房屋品質、地段可以不同于被執行人原住房,面積參照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所規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積標準確定。
6、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臨時住房,應當計收租金。租金標準由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參照當地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當地無同類房屋租金標準可以參照的,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確定。已經產生的租金,可以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7、被執行人屬于低保對象且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人民法院不應強制遷出。
賣房子需要什么手續?
房產糾紛
一、議價:
出售房子時,若有買方意愿出價,一定會向您殺價。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價錢高低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與『市場的成交行情』,所以『些許』預留殺價空間。
二、付訂金:
若『雙方』決定房子了,而買方買下房子,必須先付訂金。所謂訂金是買方為確保契約覆行,交付賣方的金錢,具有契約上的效力。您收下訂金后,若買方反悔,則您有權沒收訂金,反之若賣方(您)反悔,則必須加倍退還。
三、簽約:
下訂金之后1星期左右,買方必須準備:
1、印章
2、身分證
3、訂金收據,和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確定買賣成交,并付簽約款
四、用印:(簽約后7-10天)
買方必須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鑒證明,做為買房子
契約中所用印鑒的法律效力。
此階段賣房需要的證件:
1、戶口名簿影本3份
2、印鑒證明3份
3、印鑒章,和賣方在所有文件上蓋上雙方印鑒。
同時再付第二次款。付款后,賣方就會將印鑒、所有權狀等相關證件拿出來交給買方辦理過戶。
五、完稅(簽約后30日內)
買方必須在簽約后30日內,向當地的稅捐稽徵處繳
交房屋買賣所需負擔的稅費,包括:
1、契稅
2、印花稅
在繳交房屋稅費時必須查明賣方是否積欠房屋稅、地價稅,確定付清所有稅費才能辦理過戶,并付第三次款。
六、過戶(簽約后30日內)
此階段賣房需要的證件:
1、買賣契約書正、副本(貼足印花稅票)
2、身分證影本
3、增值稅單
4、契稅單
5、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權轉移以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的涂銷或更名,核發新權狀后,房屋所有權便轉移至你的名下。
要問賣房子要注意什么重要信息的,過戶無疑是個非常需要注意的。
七、付尾款(過后10至15天內)
將剩余的屋款全數付清,通常是向銀行貸款來支付最后的尾款,也可由銀行直接將貸款撥入賣方的帳戶,并完成過戶、交屋手續。
有房產糾紛的房子可以賣么?這個問題不好籠統的回答。事實上,在現實中會發生各種復雜情況,究竟如何解決問題還是需要專業的律師來協助分析。如果你需要此類的律師幫助,歡迎隨時聯系我們名律師網站咨詢了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