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會帶來很多的壞處,不僅騙取他人的錢財,還會危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大家在遇到非法行醫糾紛時該怎么辦呢?那么下面名律師機構小編介紹的關于非法行醫糾紛的四大處理辦法將幫到大家。
處理辦法一
非法行醫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如果你嬸嬸沒有經過醫院搶救和治療,那么,死者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貼費、必要的營養費等項費用也就沒有了。
非法行醫糾紛
處理辦法二
受害者或者其家屬除了可以主張上述費用外,還可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規對精神損害賠償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非法行醫糾紛
處理辦法三
如果該“醫生”,屬于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或者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則構成“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如果該“醫生”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致使你嬸嬸死亡,能夠證明該死亡結果與非法行醫確有因果關系,那么該“醫生”就構成了“非法行醫罪”,依據我國《刑法》規定,“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非法行醫糾紛
處理辦法四
如果構成“非法行醫罪”,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由檢察機關起訴,由人民法院審判。同時受害死者家屬應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義務人按前述第二條、第三條的項目給予賠償,請人民法院同時審判。
以上就是名律師機構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關于非法行醫糾紛的四大處理辦法了,大家如果還想知道更多相關信息,那么不妨咨詢一下名律師機構官網的客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