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生醫療損害之后,要對被害人需要進行有關的賠償,這方面的問題如果處理不好就會出現一些糾紛。那么,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怎么處理呢?今天名律師就帶你詳細了解有關于此的問題。下面,請看詳細介紹吧。
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
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怎么處理
1、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醫療過錯行為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2、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醫療過錯行為造成患者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患者死亡的,支付患者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侵權人已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3、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醫療過錯行為造成被侵權人財產損失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侵害他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4、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醫療過錯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5、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醫療過錯行為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權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責任,被侵權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6、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
7、關于損害賠償的支付方式,當事人可以協商。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
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
醫療損害怎么鑒定
201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 關于適用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侵權責任法審理民事糾紛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決定進行醫療損害鑒定的,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人民法院對外委托司法鑒定管理規定》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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