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水平的發達,越來越多的涉外仲裁訴訟也是不斷發生,那么平時該怎么防范涉外仲裁訴訟?今天名律師就為大家詳細的講解一下關于涉外仲裁訴訟的風險和防范。
涉外仲裁,是指根據當事人的約定,涉外仲裁機構依法對當事人之間的爭執居中決斷的制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裁決的,仲裁裁決書一經制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項向人民法院起訴,也不得向其他機構提出變更仲裁裁決的請求。
中國涉外仲裁機構根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簽訂的仲裁協議,依法對涉外經濟爭議、海事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義務上作出裁決的法律制度。
涉外仲裁訴訟
涉外仲裁訴訟法律風險與防范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涉外仲裁訴訟法律實務,涉外仲裁可能發生以下法律風險:
(一)涉外仲裁所涉及的糾紛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范圍的法律風險;
(二)當事人在合同訂立中是否訂有仲裁條款的法律風險;
(三)當事人事后是否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法律風險;
(四)簽訂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是否有效的法律風險;
(五)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是否存在內容不明無法執行的法律風險
(六)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當事人是否重新申請仲裁的法律風險。
涉外仲裁訴訟
法律后果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及涉外收養訴訟法律實務,涉外仲裁訴訟可能產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涉外仲裁糾紛不屬于法律規定的范圍的,可能承擔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法律后果;
(二)當事人在合同訂立中未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能承擔仲裁機構不予受理案件的法律后果;
(三)簽訂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無效,可能被人民法院裁定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法律后果;
(四)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內容不明無法執行的,可能承擔仲裁裁決被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法律后果;
(五)仲裁裁決裁定不予執行,當事人重新申請仲裁的,可能承擔被人民法院承擔不予受理的法律后果。
以上就是名律師給大家帶來了關于涉外仲裁訴訟的相關法律知識,大家在海外做貿易交易的時候,如果遇到了經濟糾紛的情況記得第一時間尋找相關的法律人士來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