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
當事人因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及其他有關土地的權利歸屬問題發生的爭議。具體而言,就是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同時對未經確權的同一塊土地各據理由主張權屬,根據各方理由難以解決的土地權屬矛盾。特征:主體的多樣性,土地所有權的爭議一般發生在國家和集體之間,集體和集體之間;使用權的爭議則是發生在國家和集體之間、集體和集體之間。也有發生在國家或集體和個人以及個人和個人之間。客體的特定性,一般表現為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歸誰所有、由誰來行使問題。爭議大都表現為情況復雜、年代久遠、查證難度大以及政策性強等特性。土地權屬爭議有特定的程序。
土地糾紛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據名律師介紹土地管理法是指對國家運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對土地財產制度和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所進行管理活動予以規范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6月25日經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1987年1月1日實施。此后,該法又經過了四次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
為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維護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制定。由農業部于2003年11月14日發布。共計30條。
土地糾紛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的法規。
土地糾紛 法律法規有很多,因為涉及到金錢的糾紛是比較麻煩的,所以不懂的朋友們可以咨詢一下名律師網站上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