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想要離婚的夫妻越來越多了,其實離婚這件事說難也難,怎么解除婚姻關系已經不是重點,夫妻財產分割才是大問題。那么婚姻財產的分割如何進行,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怎么樣?名律師帶你一起看看吧!
一、婚姻財產分割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財產的分割
二、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
1、房產增值部分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五條規定: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于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內房屋贈與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規定: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戶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
3、一方父母出資買房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4、雙方父母出資買房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后共同還貸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三、財產協議對財產分割怎么影響
1、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夫妻關于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2、婚前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處理,即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財產協議關于一方財產的約定無外乎兩個方面,一是個人財產完全屬于自己,二是一方財產部分或全部贈與另一方;婚前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86條的規定處理,即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婚姻財產的分割
綜上名律師小編所為大家分析介紹的就是關于婚姻財產的分割如何進行,最新離婚財產分割法怎么樣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想要了解這方面信息的人有參考幫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