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這幾年來離婚的上升,越來越多的家庭都出現了婚姻家庭矛盾,這也是影響到了婚姻關系的長久問題,如果發現婚姻家庭矛盾的時候,我們該怎么去處理?今天名律師就大家詳解一下關于如何調節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近年來婚姻家庭存在的突出矛盾糾紛,道德觀念的變化造成的矛盾糾紛。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家庭在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同時,因婚外戀導致的家庭糾紛日益增多。非法同居、包二奶、找情人等現象已屢見不鮮。從接到的來信來訪中,婚外戀導致的家庭糾紛在逐年上升。
家庭暴力問題造成的矛盾糾紛。由于受封建思想的影響,大男子主義、重男輕女等思想仍存在,他們認為毆打、虐待妻子是自己的事,別人無權干涉。有的受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的影響,對家庭不負責任,至使賭博、酗酒、吸毒、第三者插足和“情人現象”日益增多,這些原因使家庭暴力越過以住文化層次較低的人群,擴展到社會各階層中,而且帶有強烈的敵對性和攻擊性。
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婚姻家庭關系個性化造成的矛盾糾紛。目前“個性不合”是離婚居首位的理由。這是現代社會尊重人的個體價值,人的個性得到張揚的反映。然而在家庭生活中過分強調個性,必須影響家庭關系的協調。夫妻關系的維系主要靠雙方彼此認同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這就要求夫妻雙方在心理、情感和文化素養上應同步發展,否則婚姻就存在潛在的危機。但許多家庭對此缺乏認識,結婚后,仍過分強調個性,經常抱怨對方不能滿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很少考慮如何去適應對方和彼此適應,忽略了夫妻感情的培養和交流,致使雙方出現觀念和情感的落差,最終導致感情的破裂。
如何調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提高對婚姻家庭調解的認識。家庭矛盾的隱私性使“清官難斷家務事”成為千百年來人們的信條,在調解家庭矛盾糾紛時,往往采取不作褒貶,息事寧人的中立態度,而婚姻家庭糾紛,都有種種感情糾葛,“剪不斷,理還亂”,有的甚至經年累月,如果得不到及時的調解,一朝發泄,往往使得夫妻反目成仇,做出非理智的選擇,影響社會的穩定。
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注重調解方法。調解人員在調解婚姻家庭糾紛時,對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礎、婚后感情、產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現狀都要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同時要注重調解方法,提高調解質量。如對一些因家庭債務引起的糾紛,采取褒獎激勵法,通過對當事人夸獎、表揚、鼓勵,激發當事人情緒,有利化解矛盾,解決糾紛。對因過分強調個性引起的糾紛,采取分析過錯法,指明各自的過錯,讓當事人對糾紛的處理進行自我估量。對曾經夫妻感情基礎深厚的家庭,采取喚起舊情法,尋找矛盾調和點,選準感化點,用他們之間尚存的真情,喚醒雙方的良知和理智,化解矛盾。
對因一方不僅具有明顯的違法性,同時在道德上也具有強烈的可譴責性引起的糾紛,采取批評教育法,這樣不僅可促進當事人反省,也發揮了調解人員在樹立良好道德風尚中的作用;對因家庭小事日積月累引起的糾紛,采取耐心傾聽法,讓當事人先把心中的怨氣發泄出來,當事人在充分發表意見后,氣就消了大半,這時候,再引導他們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剖析,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都會反省自身,另一方見對方認識到不對,也會順著臺階往下走,這樣,調解工作就好做了。
健全調解機制。一是要健全協調機制。婚姻家庭糾紛具有廣泛性、復雜性、群體性等特點,有是單靠一個部門,往往孤掌難鳴,心有余而力不足,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現象。要建立有關部門相互配合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對疑難和重點糾紛進行聯合調解,不斷提高調解的效果。二是完善處罰制度。由于目前的法律在現實執行中有一定的難度,使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不僅沒有得到有效制止,反而愈來愈嚴重,要認真貫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原則,嚴厲譴責第三者插足、姘居和家庭暴力等不道德行為。對破壞婚姻者,要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高額罰款、行政拘留等處分。要嚴厲打擊“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取締色情服務場所,凈化社會空氣,確保家庭和諧、健康、穩定。
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的優勢
一是便民性。人民調解員來自于民,服務于民,進百家村,入千家門,依據法律、政策和公民道德開展調解工作。調解矛盾糾紛方式靈活,沒有時間、地點、條件限制,程序簡單,方便利民,免費調解。
二是親和性。人民調解員群眾工作經驗豐富,對群眾感情深,做工作和風細雨,循循善誘,思想容易交流和溝通。三是和諧性。人民調解更為妥善解決家庭糾紛問題,有利于矛盾糾紛的彌合;更有效消除當事人之間的隔閡,有利于增進人與人之間的和睦;最大程度地避免當事人對簿公堂,有利于促進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上面就是名律師給大家分享了如何調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在對待婚姻的時候一定要有足夠的包容和耐心,想要得到長久的婚姻,那就要好好的去維持和經營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