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婚姻法的修改落實,很多的婚姻法法律條例也是有所改變,不知道大家對于這些新婚姻法有什么看法?今天名律師就帶大家了解一下新婚姻法房產分割問題,感興趣的朋友進來看看吧。
新婚姻法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年規定,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于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房產分割問題
(二)新婚姻法年規定,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年規定,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年規定,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于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房產分割問題
(五)新婚姻法年規定,以父母名義買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此時,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于父母,離婚時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六)新婚姻法年規定,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買的房屋,房產如何分割?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對于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后,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于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新婚姻法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新婚姻法房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個人財產投資在婚后取得的收益,這種收益法律也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對于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
如何避免離婚時婚前房產被共有
首先,不管是在孩子婚前還是婚后(最好是婚后),建議父母方與孩子方簽寫一個書面借款協議。這個借款協議,是自己孩子參與簽署,還是孩子雙方都簽署,效力是相同的。因為依照司法解釋(三),即使孩子們以后離婚,也可以以借款的方式要回這筆錢,規避了風險。
第二個方法是,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后,父母將出資購買的房屋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孩子名下,這也是根據這個司法解釋(三)來的。但是,若要求結婚的一方堅持要在房屋登記上寫上自己的名字,這時,可以以雙方向父母借款的形式簽署協議。
第三個方法是,如果父母出資購房,房屋登記時寫的是父母的名字,這時,父母最好立下一個遺囑,指定該房屋的繼承人為自己的孩子,此舉可以避免在老人們過世后,房屋成為共有財產。“上面所有的方法中,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借款和付款的交易,盡量通過銀行的轉賬或支付系統進行,因為銀行對類似的交易記錄保留的時間很長,證明力也就很強。”,這些方法只是希望有情人能夠得到更純粹的愛情,規避婚姻中的道德風險,讓孩子父母的血汗錢更加物有所值。
上面就是名律師給大家分享了新婚姻法房產分割問題的法律規定條例知識,看完上面的文章之后,相信各位朋友對于新的婚姻法也是非常的贊同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