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隨著建筑企業糾紛的增多,大家都開始聘請建筑法律顧問了,那么建筑法律顧問的服務內容有哪些?建筑法律顧問的職責是怎樣的呢?今天名律師就給朋友們詳細的介紹下。
建筑法律顧問
建筑法律顧問服務內容
1.工程招投標(項目談判)階段
1.1 協助企業調查擬承包工程的承包人主體資格、資信狀況、履約能力及其他狀況,避免企業遭受承包人履約不能的商業風險。
1.2 企業以非招投標方式發包工程的,就企業以此種方式發包工程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建議或意見、參與項目締約談判并提出法律建議或意見,協助企業起草、審查、修改發包合同。
1.3 企業通過投標方式發包工程的,協助企業審查招標文件,就招標文件載明的發包條件應注意的法律問題以及是否存在法律風險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1.4 審查企業制作的投標文件并提出法律建議或意見,協助企業防止廢標法律風險。
2.簽約管理階段
2.1 企業中標后,配合企業參與合同締約談判,并對談判的實質性內容提出法律建議或意見,防止合同無效的法律風險。
2.2 協助企業起草、審查、修改擬簽訂的合同文本、補充協議、定量定質分解及設定合同條款,以防止蓋帽條款和彈性條款導致的合同履行不確定性帶來的法律風險和糾紛。
2.3 應企業要求或授權,參與或代表企業進行簽約活動。
2.4 就合同簽訂及備案問題提出法律建議或意見,預防造價結算糾紛。
2.5 就企業在此階段的法律事務提供咨詢、論證或代表企業與相對方進行溝通、交涉、協調。
3.履約管理階段
3.1 對企業項目負責人進行工程建設法律風險交底,解答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應注意的主要法律風險及預防對策。
3.2 就進場及項目開(竣)工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建議或意見,防范不確定性開(竣)工導致的法律風險。
4.竣工驗收、竣工決算階段
4.1 應企業要求參與竣工驗收,并協助企業起草、審查、修改竣工驗收報告、收集完善竣工驗收資料。
4.2 應企業要求參與竣工決算,并協助企業起草、審查、修改竣工決算報告、收集完善竣工決算資料。
4.3 就工程竣工驗收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建議或意見。
4.4 就工程決算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建議或意見。
建筑法律顧問的作用
1、投標競爭是施工企業進入市場的第一關,施工企業法律顧問在招標投標活動中要充分應用法律手段,積極協助企業做好投標工作。在投標前認真研究招標文件,了解該項目立項情況、資金落實、初步設計、概算、設計文件、技術資料、場地及“四通一平”情況、進行法律上的風險預測和綜合評估,認為可行的項目幫助企業獲得投標資格;投標中對招標方的違規操作可通過行政或法律渠道進行制止,使招標方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配合企業有關部門科學地制作投標書,向招標方提交具有較高技術和法律含量的標書;參與和監督開標、評標、定標過程,發現對企業不利的不公平行為及時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招投標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2、有位著名企業家說過:“企業財富的一半是合同”,形象地說明企業的市場行為主要是合同行為,合同管理在企業管理、經濟效益方面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為此,法律顧問在中標后要認真參與工程合同的起草、談判,將“嚴”字貫徹簽約的始終。
根據建設工程合同條款復雜、涉及面廣的特點,注意合同條款的嚴密謹慎,盡可能面面面俱到,考慮到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和容易引起糾紛的因素;根據建筑產品計劃性、周期性的特點,注意政策變化及非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建、緩建的索賠條款,不可預見事件的約定,如暴風雨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清理、修復費用、工期順延等;根據建筑施工材料占合同價款相當比重(約占70%)的特點,對材料的采購、定價、質量等要約定明確,并盡可能采用可調價格方式;根據目前普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現狀,特別注意約定預付材料款、工程進度款、結算款、保修金的支付數量、時間以及建設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和索賠方式。
3、合同的訂立意味著企業產品將為社會所承認,建筑施工企業要贏得信譽,在市場競爭中取得成功,必須強化合同履行管理。企業合同管理是法律、經濟、技術、組織手段的綜合運用,施工企業法律顧問要積極協助工程管理、財務等部門以及工程項目經理部,在把好合同履行關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
第一,企業法律顧問要協助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為中心的施工企業管理制度體系,將“誠”字貫徹合同履行的全過程。協同各職能部門以合同條款內容作為管理的計劃目標,加強自我約束和調控。根據工程實際特別要抓好工期、質量、安全等條款的履行,建立保證體系,樹立質量和品牌意識。對施工中發現可能影響質量的不合理設計和可能影響工期的因素要會同有關部門予以簽證、認定,劃清責任界限。通過樹立信譽,塑造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效率和效益,實現干一項工程,樹一塊豐碑,以用戶擴大用戶,以市場拓展市場。
建筑法律顧問
第二,通過加強合同管理,提高企業自我保護意識。一方面法律顧問要協助企業業務管理部門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做到誠實信用,不致于給對方留下可鉆的空隙;另一方面要突出建設方工程款履約撥付情況的監控,對建設單位拖欠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工期、質量的,要及時向建設單位交涉,要求按合同履行。同時注意索取建設單位的各種有效簽證,妥善建檔保存。對建設方經合理催告仍違約拖欠工程進度款的,可作出放慢施工進度或者停工等安排,并及時以書面形式敦促對方履約;如有必要,法律顧問可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行使同時抗辯權。工程竣工交付前施工企業必須及時向建設單位遞交結算書,如建設方有意拖欠不辦,工程不能交付或不能全部交付,促進建設方盡快履約。
4、施工企業要在工程項目所在地組織施工、履行合同,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往往根據工程狀況進行動態組合,勞務技術工人往往就地臨時,缺乏固定性和連續性。而且,工程現場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往往直接沒有直接參與施工合同的洽談和,為此建筑施工企業法律顧問除經常深入現場,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普法學習輔導外,在工程項目開工時要對管理、技術人員和主要技術工人進行合同交底,提出履行合同要求注意事項,通過以上工作,提高企業員工合同意識、法制觀念,從了解合同內容、依法經營管理到依法科學操作、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確立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保市場、以實力促發展的建筑施工企業戰略和企業精神。
建筑法律顧問主要職責和服務方式
從日常管理上看,建筑企業法律顧問的主要職責有:
1.參與公司的重大經濟活動和經營決策,向董事會和總經理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或建議,協助董事會和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
2.參與制訂、修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參與重大經濟技術貿易談判,審查重大合同和涉外合同,審核公司的法規性文件和法律事務文件;
4.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幫助;
5.配合企業辦理合同的見證、簽證和公證,經委托配合或代理參加訴訟、調解、仲裁及其他非訴訟活動,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6.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法律宣傳、教育和培訓;
7.辦理企業其他法律性事物。
從業務流程上講,建筑企業法律顧問的法律業務主要集中在為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其大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是項目前期階段,主要包括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報建、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權的劃撥和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合作開發、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等;
二是項目建設階段,主要包括施工、監理、材料設備采購招投標、施工(監理、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施工索賠、房屋預(銷)售等;
三是前期物業管理階段,主要包括制訂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制訂業主公約、物業交接、房屋質量保修、物業管理服務等。對于建筑企業的另一主體――施工類企業,法律顧問提供的服務主要集中在工程款、工程質量等案件訴訟代理方面,法律顧問為其提供的非訴訟法律服務相對較少,業務拓展尚未形成規模。
通過以上的內容,我們已經了解了建筑法律顧問的服務內容有哪些了,可見,建筑法律顧問是有自己的工作職責的,它包括了很多的方面,具體的可以咨詢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