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收購的含義是很廣的,它通常指的是收購和兼并兩個方面,那么兼并收購的程序是怎樣的?公司兼并收購的類型有哪些呢?今天名律師就給朋友們詳細的介紹下這些問題,以供參考。
兼并收購
兼并收購
兼并收購簡稱并購。 兼并 —又稱吸收合并,指兩家或者更多的獨立企業,公司合并組成一家企業,通常由一家占優勢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收購 — 指一家企業用現金或者有價證券購買另一家企業的股票或者資產,以獲得對該企業的全部資產或者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對該企業的控制權。 與并購意義相關的另一個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并成為一個新的企業,合并完成后,多個法人變成一個法人。
兼并收購程序
一般來說,企業并購都要經過前期準備階段、方案設計階段、談判簽約和接管整合四個階段。
前期準備階段
企業根據發展戰略的要求制定并購策略,初步勾畫出擬并購的目標企業的輪廓,如所屬行業、資產規模、生產能力、技術水平、市場占有率,等等,據此進行目標企業的市場搜尋,捕捉并購對象,并對可供選擇的目標企業進行初步的比較。
方案設計階段
方案設計階段就是根據評價結果、限定條件(最高支付成本、支付方式等)及目標企業意圖,對各種資料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設計出數種并購方案,包括并購范圍(資產、債務、契約、客戶等)、并購程序、支付成本、支付方式、融資方式、稅務安排、會計處理等。
談判簽約階段
通過分析、甄選、修改并購方案,最后確定具體可行的并購方案。并購方案確定后并以此為核心內容制成收購建議書或意向書,作為與對方談判的基礎;若并購方案設計將買賣雙方利益拉得很近,則雙方可能進入談判簽約階段;反之,若并購方案設計遠離對方要求,則會被拒絕,并購活動又重新回到起點。
接管與整合階段
雙方簽約后,進行接管并在業務、人員、技術等方面對目標企業進行整合。并購后的整合是并購程序的最后環節,也是決定并購是否成功的重要環節。
公司兼并收購的類型有哪些
(一)按照并購后雙方法人地位的變化情況劃分
按照并購后雙方法人地位的變化情況,可將上市公司并購劃分為收購控股、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
1.收購控股,是指并購后并購方存續,并購對象解散。
2.吸收合并,是指并購后并購雙方都不解散,并購方收購目標企業至控股地位。絕大多數此類并購都是通過股東間的股權轉讓來達到控股目標企業的目的。
3.新設合并,是指并購后并購雙方都解散,重新成立一個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這種并購在我國尚不多見。
(二)并購雙方行業相關性劃分
按照并購雙方所處行業相關性,企業并購可以分為橫向并購、縱向并購和混合并購。
1.橫向并購,是指生產同類產品或生產工藝相近的企業之間的并購,實質上是競爭對手之間的合并。
橫向并購的優點在于:可以迅速擴大生產規模,節約共同費用,便于提高通-用設備的使用效率;便于在更大范圍內實現專業分工協作;便于統一技術標準,加強技術管理和進行技術改造;便于統一銷售產品和采購原材料等。
2.縱向并購,指與企業的供應商或客戶的合并,即優勢企業將同本企業生產緊密相關的生產、營銷企業并購過來,形成縱向生產一體化。縱向并購實質上是處于生產同一種產品、不同生產階段的企業間的并購,并購雙方往往是原材料供應者或產品購買者,對彼此的生產狀況比較熟悉,有利于并購后的整合。
縱向并購的優點在于:能夠擴大生產經營規模,節約通-用的設備費用等;可以加強生產過程各環節的配合,有利于協作化生產;可以加速生產流程,縮短生產周期,節約運輸、倉儲和能源消耗水平等。
3.混合并購,指既非競爭對手又非現實中或潛在的客戶或供應商的企業之間的并購,如一個企業為擴大競爭領域而對尚未滲透的地區與本企業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進行并購,或對生產和經營與本企業毫無關聯度的企業進行的并購。混合并購包括:
(1)產品擴張性并購,即生產相關產品的企業間的并購;
(2)市場擴張性并購,即一個企業為了擴大競爭地盤而對其他地區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進行的并購;
(3)純粹的并購,即生產和經營彼此毫無關系的若干企業之間的并購。
(三)按照被購企業意愿劃分
按照并購是否取得被并購企業即目標企業同意,企業并購可以分為善意并購和敵意并購。
1.善意并購,是指收購方事先與目標企業協商、征得其同意并通過談判達成收購條件,雙方管理層通過協商來決定并購的具體安排,在此基礎上完成收購活動的一種并購。
2.敵意并購,是指收購方在收購目標企業時遭到目標企業抗拒但仍然強行收購,或者并購方事先沒有與目標企業進行協商,直接向目標企業的股東開出價格或者收購要約的一種并購行為。
兼并收購
(四)按照并購的形式劃分
按照并購的形式,企業并購可以分為間接收購、要約收購、二級市場收購、協議收購、股權拍賣收購等。
1.間接收購,是指通過收購目標企業大股東而獲得對其最終控制權。這種收購方式相對簡單。
2.要約收購,是指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以特定價格收購股東手中持有的目標企業全部或部分股份。
3.二級市場收購,是指并購企業直接在二級市場上購買目標企業的股票并實現控制目標企業的目的。
4.協議收購,是指并購企業直接向目標企業提出并購要求,雙方通過磋商商定并購的各種條件,達到并購目的。
5.股權拍賣收購,是指目標企業原股東所持股權因涉及債務訴訟等事項進入司法拍賣程序,收購方借機通過競拍取得目標企業控制權。
(五)按照并購支付的方式劃分
按照并購支付的方式,企業并購可以分為現金購買式并購、承債式并購和股份交換式并購。
1.現金購買式并購。是指并購方籌集足夠資金直接購買被并購企業的凈資產,或者通過支付現金購買被并購企業股票的方式達到獲取控制權目的的并購方式。
2.承債式并購。承債式并購一般是指在被并購企業資不抵債或者資產債務相當等情況下,收購方以承擔被并購方全部債務或者部分債務為條件,獲得被并購方控制權的并購方式。
3.股份置換式并購。股份置換式并購一般是指收購方以自己發行的股份換取被并購方股份,或者通過換取被并購企業凈資產達到獲取被并購方控制權目的的并購方式。
收購和并購的區別是什么
1、收購是指在公司與公司之間通過現金、股票、債券等來換取對放公司的股權或者是公司的經營控制權。
收購有兩種形式,收購股權與收購資產。
收購股權與收購資產的主要差別在于:收購股權是收購一家企業的股份,收購方成為被收購方的股東,因而要承擔該企業的債權和債務。而收購資產則僅是一般資產的買賣行為,由于在收購目標公司資產時并未收購其股份,收購方無需承擔其債務。
2、并購是指在公司與公司或部門間通過以互換股票或這其他資源來獲得進行公司與公司或者公司與部門間的控制權利的交換,使兩個完全不同的整體間產生關聯,最終產生利益共存的狀態。
并購的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購等。
通過以上的內容,我們已經了解了兼并收購的程序了,可見,收購和并購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如果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