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是合伙人、什么是合伙協議呢?他們到底被不被法律認可呢?現在讓我們有請名律師說一說合伙人和合伙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想知道的小伙伴快來和我們一起看看吧!
一、什么是合伙協議?
合伙協議是依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伙企業的契約。
根據2006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訂立合伙協議、設立合伙企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其法律特征是:
①、合伙須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公民。
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聯合起來的經濟單位。
③、合伙人必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
④、合伙財產歸全體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合伙應當簽訂合伙協議。合伙協議是指明確合伙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協議,但具備合伙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合伙關系。
合伙人和合伙協議
二、什么是合伙人?
1、與人合作經營一種企業、生意或參與同一活動的人,一起工作的人。
2、與別人共同從事于任何活動的人。以營利為目的共同經營某項營業而合伙的兩人或多人中的一個。
3、被認為類似于與他人具有共同的權利與義務的這種伙伴的人(如在一企業中)。
4、由合伙組織結合在一起的。
5、一個與另一位合作或協助他執行任務或為他服務的人。
6、同伙,作為共享者而與另一人聯合的人。
三、怎么判斷合伙人所簽訂的合伙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
1、意思表示真實,是指締約人的表示行為應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與表示行為相一致。它作為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意思自治原則的當然要求。意思表示不真實,對合同效力的影響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在一般誤解等情況下,合同仍為有效。在重大誤解時,合同則可被變更或者撤銷。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顯失公平的情況下,合同可被變更或者撤銷。在因欺詐、脅迫而成立合同場合,若損害國家利益,合同無效;若未損害國家利益,合同可被變更或撤銷。
合伙人和合伙協議
2、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這里的法律,一方面應作擴大解釋,既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律,又包括國務院頒發的行政法規;另一方面應作縮小解釋,僅指其中的強行性規范,不包括任意性規范。合同不得違反強行性規范,是由合同制度的目的所決定的,為一般的原則。除了法律的強行性規范外,合同還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
3、合同標的須確定和可能。合同標的決定著合同權利義務的質和量,沒有它,合同就失去目的,失去積極的意義,應歸于無效。合同標的可能,是指合同給付可能實現。合同標的確定,是指合同標的自始確定,或可得確定。
4、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這一要件要求當事人能夠了解合同的狀況和法律效果,對保護其合法權益和減少糾紛均具有意義。自然人簽訂合同,原則上須有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得親自締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
關于合伙人和合伙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你應該知道了吧!他們是具有法律效應的,也被法律認可,名律師提醒你們,遇見有合伙人要和你簽訂合伙協議的時候,你就不用再猶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