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了解取保候審吧,這是一種強制性的方式,雖然被告人或者嫌疑人沒有被拘留,但是仍會被限制人身自由,那么拘留所取保候審需要哪些手續?被刑拘了怎么辦?名律師將為大家在線答疑!
拘留所取保候審
一、拘留所是什么?
拘留所,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將特定的人短時間拘禁留置的場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限制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偵査、審判或繼續進行犯罪活動。公安局拘留人犯時必須出示拘留證,并令其在拘留證上面簽字或蓋章。拘留后,除有礙偵査工作和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他的所在單位。對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如果發現不應當拘留時,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二、被刑拘了怎么辦?
第一、公安機關或檢察院若對您親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話,依據法律規定,不得以連續傳喚或拘傳變相羈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類案件有礙偵查或無法通知外,應該通知被拘留人員的家屬或單位。
第二、近親屬有知情權。無論是電話通知還是郵寄的刑事拘留通知書,您可以向辦案人員了解涉嫌罪名以及關押看守所地點等等具體情況。
第三、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依據現有法律,家屬或朋友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開庭才能見到。這期間,只有委托律師進入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師可以進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況:您的親友是否被刑訊逼供、是否被同監所的犯人欺負或虐待、為其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了解涉案罪名與案件相關情況、反饋家人朋友的掛念與希望知道的情況、以及其在里面的狀況、代為取保候審、代為申訴或控告等等。
拘留所取保候審
三、拘留所取保候審需要哪些手續?
需要擔保人提供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
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拘留所取保候審需要哪些手續?被刑拘了怎么辦?被刑拘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要看自己有沒有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如果有可以尋求名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