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是法盲,對法律只了解一些皮毛。積極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名律師的工作人員給大家普及一些法律知識,刑事辯護的種類有哪些?刑事案件辯護者權利有哪些?
刑事辯護
一、刑事辯護的種類有哪些?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辯護可以分為:
1、自行辯護,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進行的辯護;
2、委托辯護,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師或者近親屬等進行的辯護;
3、指定辯護,即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法院應當為其指定律師辯護人。
按照辯護方向可以分為:無罪辯護、罪輕辯護、指控罪名不成立辯護。
二、刑事辯護制度有哪些?
在中世紀的歐洲,因基督教權威的惡性膨脹,使得世俗統治之外存在著一個平行甚至高于它的神權統治。由于早期基督教的不寬容和獨斷,設立了宗教裁判所懲治異端,并實行"神罰"。在裁判所中雖容許被告人辯護,但其辯護已淪為對審判官的有罪或罪重觀點的補遺,而非依事實和法律予以駁擊,因此在裁判所中的辯護是徒有虛名的。而且在中世紀歐洲世俗政權方面,刑事訴訟中奉行糾問式訴訟模式,在本質上蔑視人的基本權利,幾乎剝奪被告人的所有權利,將其置于訴訟客體和司法處置對象的地位。因此,刑事被告人在中世紀的歐洲沒有真正的辯護權,即使在某些情況下有,也因為法官的預斷而難以發揮作用。
三、刑事案件辯護者權利有哪些?
1、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一項基本的憲法權利。實際上,辯護權并不僅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而是每個公民、每個人的一項基本權利,因為從理論上來說,每個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個人都需要并享有辯護權。
2、辯護業務是律師辦理刑事案件的主要業務,根據法律規定,律師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公訴或自訴案件被告人及其近親屬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
刑事辯護
名律師的工作人員給我們普及了一下刑事案件的法律知識,告知大家刑事案件辯護者權利有哪些。我們要積極學習法律知識,不做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