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法律體系,推進全民普法工作是我們建設文明社會的必備環節,提高法律意識可以有效降低犯罪率,保障社會安寧,今天就為大家普及刑事訴訟中律師作用和介入時間等法律知識。
刑事訴訟中律師的重要作用
第一,當事人自己未必了解案件的整個事實.大部分情況下當事人是案件的親身經歷人,但經驗告訴我們,當事人都未必了解案件的整個事實及經過。
第二,當事人法律知識的局限,使其對案件事實及事實的性質\案件事實的法律意義難有正確及準確的把握。
刑事訴訟
第三,刑事案件中大部分當事人被剝奪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無法收集證據.我們都知道,證據在打官司中的重要性,可因為這些當事人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們難以收集證據。
第四,當事人的心理狀態影響當事人為自己辯護.當事人身在事中,訴訟和其自身有直接關系,經常產生"前怕狼,后怕虎"的矛盾心理,從而難以充分行使自己的辯護權。
刑事案件律師什么時候可以介入
犯罪嫌疑人委托辯護律師的最早時間是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
按相關法律規定,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因此名律師法律咨詢機構認為律師介入的時間當然是越早越好。
刑事訴訟
以上就是名律師為大家介紹的,關于刑事訴訟中律師作用、介入時間等一系列專業法律知識,現在全國都在推進普法學習,如果你想要知道更多的法律常識,就請長期鎖定關注本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