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的案件證據包括哪些?打官司最重要的東西就是證據,畢竟法庭上證據是影響案情的最關鍵因素,所以一定要收集好,接下來就讓名律師的小編帶著各位一起來看看相關的資訊吧。
刑事訴訟
刑事訴訟的案件證據包括哪些?
證據分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二種。其中,直接證據比較直觀,可以不用經過其他環節的推導,就可以直截了當的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有了直接證據,案件的偵破、定罪就會容易很多。那么刑事案件直接證據有哪些呢?
按照民事訴訟證據與證明對象的關系來劃分,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直接證據就是能夠直接證明證明對象的證據。如結婚證、房產證。一般說來,直接證據的可靠性大,證明效力強。是依據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明關系這里所說的證明關系,是指證據對案件主要事實是以直接證明還是間接證明的方式起證明作用。凡能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即為直接證據;間接證據是指不能單獨直接證明,而需要與其他證據結合起來才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
二、直接證據的種類
1、當事人的陳述。包括刑事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民事訴訟當事人的陳述,行政訴訟當事人的陳述等不同的訴訟證據。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當事人的陳述都可以成為直接證據,只有能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當事人陳述才是直接證據,如刑事被害人陳述,只有當其能指明是誰實施了犯罪行為時,才可以成為直接證據。當然,由于當事人是案件的親歷者,其陳述大多能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是最常見的直接證據。另外,對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認自己有罪的供述是證明有罪的直接證據,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認自己有罪的證據是證明無罪的直接證據。
2、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人證言。如能夠指出犯罪人是誰的證人證言、能夠證明民事法律關系是否發生、變更或消滅的證人的證言,以及行政機關實施具體行政行為時在場人員所作的關于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證言。
3、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書證。書證是以其記載的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的,如果其記載的內容能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就可以成為直接證據,如署名的反動標語;被害人所記載的遭受某人侵害的日記;共同犯罪中犯罪分子之間互相通報犯罪準備或實施情況的信件;民事訴訟中的合伺借條、收據以及當事人之間的來往信函等;行政訴訟中,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出具的有關文件、公函、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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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視聽資料。如公共場所安裝的監控錄像,恰巧將某人行竊的過程錄下,依據錄像又可以將該人辨認出來,該錄像便可以成為直接證據。
5、在特定情況下,能直接證明是誰實施了犯罪行為的物證。物證一般不能成為直接證據,但在少數特定的情況下,也可以成為直接證據,如某人隨身攜帶槍支、彈藥、毒品等違禁品,這時上述物品以其所處的位置證明行為人實施了私藏槍支、彈藥和非法持有毒品的行為,從而成為直接證據。再如民事訴訟中,當場購買的貨物能夠直接證明民事法律關系是否發生、變更或消滅,亦為直接證據。
從上文可知,刑事案件直接證據分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等等五類。雖然直接證據對案件有很大的幫助,但是證據的取得過程一定要是合法的,如果是用非法手段獲得的,是不能作為刑事審判的證據的,這在我國的訴訟法中都有相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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