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案件都比較復雜,既有刑事責任又帶有民事賠償責任,那么什么是刑事訴訟帶民事訴訟呢?它的成立條件是什么?下面名律師事務所就來給大家普及一下這方面的知識。
刑事訴訟
什么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解決由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檢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引起的物質損失的賠償而進行的訴訟。
舉個例子,甲被乙砍傷,乙被司法機關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然后在這個過程中,甲可以要求乙進行民事賠償,這樣甲就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成立的條件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原告人必須是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即法律中所說的被害人,所謂被害人是指其實體權利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經營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人,有賠償的具體請求和事實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幾種情形:
①刑事被告人及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加害人;
②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③審結前已經死亡的被告人的繼承人;
④已被執行死刑的罪犯的遺產繼承人;
⑤其他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或個人。
(3)被害人的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即兩者之間存在著必然的因果關系。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怎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附帶民事訴訟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可以提起,也就是應該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審判決宣告之前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審結,則應單獨作為民事案件審理。
被害人是個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公訴案件中,也可以在偵查起訴階段通過偵查機關和起訴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向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提起賠償請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已經收錄在案的,在刑事案件提起公訴后,人民法院應當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受理;經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調解,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并已給付。被害人又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也應該受理。
刑事訴訟
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民事訴訟的,可以聘請律師擔任代理人。
上文已經給大家解釋了什么是刑事訴訟帶民事訴訟?刑事帶民事訴訟這種案件比較復雜,打這種官司對律師的要求會比較高,名律師官網的律師處理過很多類似的案件,大家可以找他們來幫你打刑事帶民事訴訟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