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一個人可以提起刑事訴訟嗎?其實我們自己面對刑事訴訟風險是很大的,如果你有專業的知識能夠處理好,那么問題不是很大,要是自己專業知識不強,很可能會讓自己陷入牢獄之災,那么,小編就攜手名律師來為大家詳細地說一說相關的資訊吧。
刑事訴訟
一、個人可以提起刑事訴訟嗎
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但是要符合以下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開庭審判;
2、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
3、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二、我國訴訟類型的規定
1、公訴和自訴
在我們國家各級法院審理案件以起訴作為審判前提。如果沒人向法院“告狀”,法院則不予審理。法院審理刑事案件,分公訴和自訴兩種。公訴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不需要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所謂告訴才處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須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則,法院則不予受理。
2、不告不理
“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處理案件的一條基本原則。根據新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書面決定的案件。
刑事訴訟
對自訴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法院在宣判前,對于前兩類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也可以自行和解,第三類不能調解,但是可以和解,三類案件都可以撤回起訴,由法院審查;被告人還可以向自訴人提起反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零六條,告訴才處理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反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反訴的對象必須是本案自訴人;
(二)反訴的內容必須是與本案有關的行為;
(三)反訴的案件必須符合本解釋第一條第(一)、(二)項的規定。反訴案件適用自訴案件的規定,并應當與自訴案件一并審理。原自訴人撤訴的,不影響反訴案件的繼續審理。因此第三類案件不適合反訴。
三、訴訟法對自訴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有自訴制度。凡告訴才處理的和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直接告訴。據刑法規定,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有公然侮辱、誹謗他人的犯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犯罪。不需要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是指輕傷害罪,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和裁定罪,重婚罪和拒絕撫養罪等輕微的刑事案件。
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由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撤回自訴。人民法院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案件,應開庭審判,也可以進行調解。法院調解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缺乏證據或行為不構成犯罪,應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對自訴人提出反訴。自訴案件的審理由審判員一人進行。人民檢察院一般不必派人出席審判。法院如發現應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應移送檢察院偵查、起訴。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但是必須要屬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亦或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等類型的案件才能夠自訴。
上面已經分享了不少關于個人可以提起刑事訴訟的信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個人提起刑事訴訟自己處理風險是很大的,畢竟從個人的角度有可能處理不了,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那就關注名律師官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