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會經常聽到刑事訴訟案件,名律師為你提供各種刑事訴訟案案件案例,讓你了解各種法律知識,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跟小編一起來看看以下案例吧。
刑事訴訟
案例一
孫某因犯貪污罪被二審法院判決無期徒刑。交付執(zhí)行后,二審法院發(fā)現(xiàn)本案判決確有錯誤,即按審判監(jiān)督程序進行再審。再審結果判處孫某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問題:
1、本案的再審程序該如何提起?
2、被告人孫某對再審結果不服能否上訴?
回答:
1、本案的再審程序應由二審法院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由審判委員會決定是否重新審判?!缎淌略V訟法》第205條第1款規(guī)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fā)現(xiàn)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因此,本案中,院長發(fā)現(xiàn)原判決確有錯誤,不能直接決定是否再審,而應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再審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2、被告人孫某對再審結果不服不能上訴?!缎淌略V訟法》第205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如果原來是第一審案件,應當依照第一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抗訴;如果原來是第二審案件,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應當依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北景冈嵌徑K審的案件,因此,再審時應依照第二審程序進行審判,孫某對再審判決不能提起上訴。
案例二
犯罪嫌疑人江某,男,68歲,農民,因裝神弄鬼騙取錢財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拘留后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其患有嚴重肺結核,經醫(yī)院檢查屬實,需要隔離。公安機關遂做出取保候審決定,要求江某提供保證人。江某向公安機關提出由其弟做保證人。公安機關調查發(fā)現(xiàn),江某之弟有一定資財,但常年在外地做生意,住處較多,行蹤極不穩(wěn)定,因此沒有同意江某之弟做保證人。
問題:
1.本案中可否對江某采取取保候審措施?
2.公安機關不同意江某之弟做保證人的做法是否正確?
3.若江某無法提供別的保證人,他還可通過什么途徑被取保候審?
參考答案:
1、公安機關可以對江某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缎淌略V訟法》第60條第2款規(guī)定:“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的辦法?!北景钢?江某患有嚴重的肺結核,理應對其采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2、公安機關不同意江某之弟做保證人是正確的。
3、江某若無法提供別的保證人,可通過交納保證金,而被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第53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據此,我國的取保候審分人保和物保(財產保)兩種,若江某無法提供保證人,可選擇財產保,交納保證金。
刑事訴訟
以上就是小編分享的刑事訴訟案案件的全部內容了,一件刑事糾紛該怎么去訴訟,名律師品牌為大家提供更好的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