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在社會情況變的愈發復雜,出現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概率也開始增加,這時候就需要走法律的程序,那么刑事訴訟期多長?有哪些特點?下面就由名律師來介紹一下。
刑事訴訟
刑事起訴期限有多久
1、刑事案件作為公訴案件有一定的訴訟時效規定。超過這個訴訟時效則法律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2、根據刑法規定,根據法律規定的最高刑決定,不滿五年的經過五年;不滿十年的經過十年;不滿十五年的經過十五年;其它的,經過二十年。根據這個分析,你的朋友殺死了人,那么最高刑是死刑,所以應該經過二十年。
3、從行為發生時開始計算,也就是從殺人時開始計算。但是這個應該保證檢察院沒有立案,沒有人告訴等等。
4、有個例外就是檢察院認為必須追究的,經最高檢察院批準,可以延期追究。但是你朋友這個案件好像不是必須追究的。
刑事案件起訴期限多長時間
刑事案件起訴期限:一般刑事案件,檢察院在接到公安機關移交的案件資料后,會在一個月內作出起訴或不予起訴的決定,案件重大、復雜的,可以在一個半月內作出決定。
案件情況不同的,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也會有很大不同:
1.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2.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后,認為證據不足的,可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時間為一個月,以兩次為限,但中間檢查院審查起訴的時間,通通重新計算。那么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間,至少多了兩個月,至多是五個月。
刑事訴訟
刑事訴訟有哪些特點?
1.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問題。因此,刑事訴訟法與刑法關系密切,學習刑事訴訟法必須對[1][2]有所了解。
2.刑事訴訟由國家專門機關負責進行。刑事訴訟活動主要由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負責進行。其中,享有偵查權的機關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軍隊的保衛部門、監獄和海關總署緝私局。在考試中,一般以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偵查權限為考察重點。人民檢察院是唯一享有檢察權的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檢察權貫穿始終,如對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監督;自偵案件的偵查;批準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執行監督;等等。人民法院是唯一享有審判權的機關。根據第12條規定,審判階段是確定公民有罪的必經階段。因此,審判程序一直是司法考試的重點。
3.刑事訴訟必須有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在刑事訴訟中,學理上的通說將偵查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統稱為“訴訟主體”,而按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第82條第2項的規定,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稱為刑事訴訟的“當事人”,第82條第4項的規定里將前述的“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稱為“訴訟參與人”。上述三個概念各有其不同的內涵和外延,不可混淆。最廣泛意義上的各訴訟參與人(尤其是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訴訟地位及其權利義務關系是刑事訴訟學習的重點。
通過以上名律師的介紹我們了解了刑事訴訟期多長的相關內容,現在刑事訴訟期的時間最長可達到二十年,具體根據判罰期限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