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安置是一件大工程,費用也是比較高的。那大家知道拆遷安置費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嗎?拆遷安置的補償方式有哪些呢?還有,拆遷糾紛應該怎么處理?下面就由名律師小編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吧。
拆遷安置費的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 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注: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拆遷安置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拆遷安置的補償方式
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作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貨幣補償操作簡單,且一次性了斷,不會產生延長過渡期限、被拆遷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時回遷等后續問題;二是貨幣補償更方便被拆遷人選擇住房,不受地點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質量不好而使拆遷雙方產生矛盾;四是更好地體現新《條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條件實行貨幣補償的,盡可能實行貨幣補償。
《條例》規定了拆遷貨幣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等價有償,采取的辦法是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的辦法確定。對于貨幣補償的具體辦法各地有所不同,許多地方對此出臺了法規或規章予以規范。
產權調換
產權調換,是指拆遷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產權房屋與被拆遷房屋進行調換產權,并按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結算調換差價的行為。也就是說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進行產權交換,被拆遷人失去了被拆遷房屋的產權,調換之后擁有調換房屋的產權。產權調換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點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的補償。無論是居住房屋還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產權調換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
差價結算以等價交換的原則進行,實質上是結算被拆除房屋的市場評估價與調換房屋市場價的差價,多退少補。相當于先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按其房屋的評估價進行補償,再由被拆遷人按市場價購買拆遷人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屋。
對以上兩種方式被拆遷人是否可以進行選擇?條例規定,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但是選擇權要受以下兩種條件的限制:一是規定了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拆遷時被拆遷人只能選擇貨幣補償;二是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只能實行產權調換,被拆遷人不能選擇貨幣補償。 這樣規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一是附屬物不具備獨立使用性質,產權調換后無法獨立使用。另外,附屬物屬于特定建筑,不同建筑對附屬物的要求也不相同。二是解除不了租賃關系,意味著租賃雙方不能就補償金額的分配比例達成一致意見,拆遷人沒有義務也很難就補償金額給房屋所有人與使用人劃定一個雙方都認可的比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實行貨幣補償,要么侵害出租人利益,要么侵害承租人的利益。另外,允許被拆遷人選擇,被拆遷人為了早日解除已經存在的租賃關系,選擇貨幣補償,這樣可能會出現因拆遷使原承租戶失去了居住空間,也違背了不能因為拆遷而使原存在于被拆遷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關系強制解除的原則。
拆遷糾紛應該怎么處理
其一,第三人或單位調解。譬如人民調解中心等,利用民間或半官方的第三人居間進行梳理矛盾,找到問題解決點,從而找出各方滿意的方案,解決糾紛。相比第一種,此種方式需要找到協調能力強的第三方,也是較好的方式;
拆遷安置
其二,行政機關調解。運用政府的公信力,尋求政府的中間人地位和政府的社會權威解決糾紛,是大多數難解決糾紛的解決途徑;
其三,國家賦予準法律裁決的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聘請專業法律人士和行業法律人士組成仲裁庭,仲裁裁決具有判決書一樣的法律效力,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是上升到司法層面的解決方式;
其四,司法途徑。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等。此方法是糾紛的最終解決辦法,以國家機器保證判決的有效性和執行性。
上面這些是名律師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拆遷安置的補償方式以及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的相關內容,想要進一步了解拆遷安置的信息,歡迎繼續關注我們的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