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有的人努力和回報一不定成正比,在工作的時候會出現勞動合同協議書糾紛,那么今日小編要說的就是常見的勞動合同協議書糾紛,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想知道詳細內容的繼續往下看!
勞動合同協議書糾紛
常見的勞動合同協議書糾紛
正常情況下,勞動合同糾紛就是勞動合同雙方沒有執行勞動合同或者沒有完全執行勞動合同導致的。未執行或部分執行勞動合同主要是乙方未按勞動合同要求提供相應勞務或乙方提供相應服務而甲方未支付勞動報酬,或未按勞動合同條款要求支付相應勞動報酬?;蛘咭曳教峁┫鄳獎趧眨菚r間拖延,未及時完成,給甲方造成相應影響?;蛘咭曳降膭趧战Y果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甲方在支付報酬時找借口隨意克扣勞務報酬等。
另外,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條款模棱兩可或者是一詞多義,造成雙方理解上的分歧,導致最終雙方在提供報酬或提供勞務時未達到對方理解的標準。如果是無意中導致的,雙方需要心平氣和的坐下來協商,如果是惡意行為,則需要找當地勞動局進行仲裁或到當地法院起訴。
勞動合同協議書糾紛
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
(1)繼續履行。指合同義務沒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直至達到合同目的。此種情況多適用于標的物是特定的必須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況,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種型號或規格的元器件。
(2)采取補救措施。指履行債務的標的物品質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在不需繼續履行而只需采取適當補救措施時,即可達到合同目的或守約方認為滿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3)違約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或各方違約時,違約方要支付給守約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以彌補守約方損失同時兼有懲罰違約行為作用的違約責任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后,是否還要繼續履行或采取補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協商確定。但是,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4)賠償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因違約給對方造成實際損害的,按實際損害數額給予賠償的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擴展資料
出現勞動合同糾紛的舉證方法:
第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第二、證明雙方當事人民事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單等。
第三、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
第四、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
以上就是名律師小編介紹的常見的勞動合同協議書糾紛,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希望在大家在工作中可以避免這些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