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仔細謹慎,對于合同里面的條款一定要閱讀和理解清楚,不然很容易發生合同糾紛。名律師今天來給大家講講什么是合同糾紛,什么是協商,以及合同糾紛協商時需要注意什么。
合同糾紛協商
合同糾紛是什么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訂立了合同,按合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轉讓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于導致合同法律關系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系的內容有著不同的觀點與看法。合同糾紛的范圍涵蓋了一項合同的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
協商是什么
在生活領域,協商是處理人與人關系的潤滑劑。在政治領域,協商則是一種重要的民主形式。從日常社會生活中的管理和決策,到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這一民主形式運用廣泛而普遍。協商如同一種靜水流深的力量,推動著社會前進的巨輪,成為我們黨執政和決策的重要方式。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一般而言,為避免訴累,就合同履行發生糾紛時,首先應當雙方自愿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才向法院起訴(仲裁須有仲裁條款)。
雙方就合同約定條款的理解產生爭議,可簽訂補充協議,對爭議事項予以明確;雙方就合同履行產生爭議時,可就合同履行訂立協議,如金錢糾紛可以約定如何支付,最遲何時支付以及未支付的違約責任等。
合同糾紛協商
合同糾紛協商時需要注意什么
1、謹防“協商解除無協議”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雙方協商同意的,如果協商解除無協議,那么將會給用人單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隱患。口說無憑,立字為證。用人單位在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不能圖省事,一定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有關權利義務,防止發生勞動爭議后很難舉證的情形。
2、協議中明確勞動合同解除的類型
勞動合同解除分為協商解除和單方解除兩種類型。企業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在簽訂解除此協議時,協議中必須寫明解除勞動合同是經企業與員工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解除的。這樣,可以防止有些員工可能日后會把協商解除說成是企業單方解除,要求企業承擔相關責任的情況。
3、協議中明確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對于協商解除合同而言,由于協商解除合同的提出方不同,解除合同的相關法律后果就不同。因此,解除協議中明確解除勞動合同是企業提出還是員工提出的至關重要,它涉及到企業是否須支付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的問題。
合同糾紛協商時需要注意的事項,大家理解并記在心里了嗎?名律師認為只有知道了什么是合同糾紛,才能避免糾紛的出現;理解了什么是協商,才能正確處理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