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個法制社會,所以出現維修合同糾紛的時候,當然好好用法律維護自己利益,今日名律師要說的就是維修合同糾紛的介紹,維修合同糾紛存在的問題有哪些?詳情狀況點擊來看!
維修合同糾紛
維修合同的介紹
修理合同是承攬人為定作人修理好損壞的物品、設備、交通工具等并收取費用的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攬人為定作人修復損壞的物品,由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如修理汽車、修理手表、修理自行車等。修繕合同是指承攬人為定作人修繕房屋等不動產,定作人為此支付約定報酬的合同。如維修漏雨的屋頂、修復倒塌的圍墻。由于修理合同與修繕合同區別只在于前者針對動產,后者針對不動產。因此,它們在具體條款規定上都是一致,所以將它們列在一起介紹。
維修合同糾紛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1、立案案由不統一。此類糾紛在立案時案由確立不規范,分別有修理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服務合同糾紛甚至買賣合同糾紛等。這種不分屬種、不按糾紛性質的立案,會導致因適用法律存在的某些不同,而影響司法統一性和權威性。
維修合同糾紛
2、訴訟主體確定混亂。由于目前汽車維修商大多使用維修單為憑證,這容易導致汽車送修人即維修單上簽名人與汽車實際權利人不同現象時有發生。一旦發生糾紛,一般以維修單上的雙方為訴訟當事人,從而導致法院不得不追加當事人,而這種追加往往無法得到當事人的認可,使得主體混亂,訴訟拖延。
3、雙方約定的權利義務確定難。由于目前汽車維修行業整體處于發展初期,沒有政府或行業統一指導合同,大多消費者和維修商無訂立的書面合同或者僅以簡易維修單為證據,一旦出現糾紛,雙方各執一詞,其所約定的權利義務難以確認。
4、賠償事實和數額確定難。由于汽車維修糾紛從以往簡單以追繳維修款項發展到車內污染清理、汽車美容保養、車輛改裝升級等引發的糾紛。各類項目維修程度、維修目標、零件標準、成本價格等大多未設立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一旦發生損害只能依據雙方的約定,無法參照有關標準。
維修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一、協商解決。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采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采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于問題的解決。
二、分期償還。如果債務人因產品積壓或者因外債收不回來而暫時無力償還的,那么可以待積壓的產品推銷出去后,或者外單位的欠款收回后償還。
三、實物抵債。如果債務人因產品嚴重積壓沒有資金償還債務時,還可以經過雙方協商采取以產品抵債的辦法來解決。以產品抵債,既可以幫助債務人推銷積壓的產品,又能起到償還債務的作用,將“死物”變“活物”,這對國家、對當事人雙方都是有好處的。
維修合同糾紛的介紹,維修合同糾紛存在的問題有哪些?此篇文章給大家詳細解釋了,如果還有其他有關合同的疑問可以咨詢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