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成功解決工程合同糾紛,雙方可以先協商調解,如果仍然解決不了的話,名律師小編建議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工程合同糾紛需要注意什么?怎樣確定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一起來看看具體內容吧。
解決工程合同糾紛
解決工程合同糾紛需要注意什么
1、如爭議的產生系合同內容與雙方的真實意思有出入,可以通過錄音、短信、微信等形式固定證據。
2、如果雙方實際有約定其他有利于自身的條款,但未寫進合同,可以先進行錄音等形式固定證據后要求雙方與你簽訂補充協議,即使對方最終對方不愿簽訂補充協議,你也有錄音等證據,之后起訴勝訴概率也會提高很多。
3、既然是協商,不可避免的守約方或者債權人是必然要作出適當的讓步,如債權減少、或者分期、或者延期交付等,故在協商前守約方或者債權人應當預先有調解方案,明確調解的底線后再與對方協商,切不可一退再退。
4、特別是,在自然人的金錢債務糾紛中,一定要對方提供明確的身份信息,身份證號碼是一定要對方提供,當然最好是可以給對方的身份證拍照。
5、為保證合同之后的履行,可盡量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如擔保人擔保或者財產抵押等方式。
怎樣確定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
名律師小編整理了管轄權確定的依據如下: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其中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給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解決工程合同糾紛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訴訟時效
1、工程質量缺陷不適用“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一年的短期時效,而適用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
2、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以及竣工驗收各階段的施工質量缺陷爭議,其訴訟時效自階段質量驗收發現缺陷或階段質量驗收未通過時起算;如質量缺陷爭議已委托鑒定的,自鑒定單位出具鑒定意見后二年。
解決工程合同糾紛的辦法有很多,其實最有效的方法還是訴訟。希望名律師小編整理分享的這些內容,可以幫助大家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