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技術開發合同的審查,需要大家關注的地方比較多,今天名律師就給朋友們詳細的介紹下技術開發合同審查要關注什么以及技術開發合同審核要點有哪些等的問題,以供參考。
技術開發合同審查
技術開發合同審查應當關注的要點
要點一:開發項目的名稱。即研究開發的新技術或者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系統等。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符。
要點二:技術的內容。技術內容直接關系到合同其他條款的執行,所以要求當事人雙方盡可能準確、全面地填寫。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技術的內容,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當事人應明確合同開發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于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于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是屬于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要點三:研究開發計劃。為了保證技術開發工作能夠按期完成,合同當事人雙方應約定一個周密、合理的工作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半年度計劃等。同時還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中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在合作開發合同中,當事人雙方還應約定合作雙方各自分工。例如,甲方負責提供技術圖紙、原始資料、實施技術的場地及提供的具體時間等。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進行研究工作以及研究工作的具體步驟、時間要求等。
要點四:研究開發經費或者項目投資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所謂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當事人雙方應當明確研究開發經費的總金額,以及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來源。如果是合作開發,應當明確經費的分擔數額,即甲方提供多少經費,乙方提供多少經費,在合同條款中都應分別寫明。
要點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為了保證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使用部分研究開發經費購置一定數量的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有關技術資料,對于研究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是十分必要的。對于這些設備、器材、資料的權屬,雙方當事人應根據合同的具體情況,合理劃分其權屬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為了防止發生不必要的糾紛,當事人應分別列出屬于單方或共有的設備、器材、資料的清單。
要點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期限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起止期限。履行地點是指當事人約定或推定的合同履行的具體地點。實踐中,對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研究開發方所在地履行。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方式一般可以通過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制、開發,樣品、樣機的試制,成套技術設備的試制、生產等各種方式來完成。
如何輕松高效進行技術開發合同審查
技術合同有四類,技術開發合同是其中一類。《合同法》第330條規定了技術開發合同的定義:“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
這里是指當事人中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但在技術上沒有創新的現有產品的改型、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驗證、測試和使用的情況都不是技術開發的范疇。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委托開發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委托另一方當事人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并提供相應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合作開發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工作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應具備的基本條款
1. 項目名稱
名稱應盡可能簡明、準確、專業,能反映該項目的技術特征,與項目內容對應。例如,“智能睡眠監測A款開發協議”,切忌用法律法規以外的名稱,例如,“技術經濟協議”、“會議紀要”等不規范的名稱。
2. 開發內容、范圍和要求
當事人在合同中必須對技術開發合同約定研究開發的技術成果的技術目標、標準、水平和雙方交付技術開發成果的方式盡可能詳盡予以約定和描述。一定要體現以下三個要點:
有明確具體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目標;
合同標的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尚未掌握的技術方案;
研究開發工作及其預期成果有相應的技術創新內容。
3. 履行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人按照約定寫明提供哪些技術資料、哪些原始數據;承擔何種協作事項;
委托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按照約定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如何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的設計、工藝、實驗、試制等工作;協作配合研究開發工作。
4.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當事人約定技術保密條款或協議可以不受合同成立、終止的限制,合同變更或解除可以不影響技術保密條款或協議的法律效力。
(2)約定預期技術涉密可能產生的后果與責任。
(3)沒有約定技術保密條款或協議的,當事人不承擔保密義務。
技術開發合同審查
技術開發合同審查要點
01簽約主體
拿來一份技術合同,第一眼先看到就是的簽約的主體,在對主體進行審核時需注意:
(1)核對合同上的主體名稱與正式登記的名稱是否一致;
(2)結合開發的內容,確定開發方是否需要特殊的經營資質,如需則要審查其是否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3)根據主體的名稱,查詢一下涉訴信息等資信狀況,對主體的履約能力進行一個簡單的判斷。
02開發的內容
確定簽約主體后,在技術合同的“鑒于條款”和“第一條”的部分,需要對開發項目的基本情況進行綜合描述,在此需注意:
(1)明確開發項目的名稱:與業務部門確定項目的名稱,項目的名稱將與后續知識產權的保護、技術成果轉化等政府項目申報相關聯,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確開發項目的名稱;
(2)明確開發的模式: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技術開發分為委托開發和合作開發,開發模式與知識產權的歸屬約定向關聯;
(3)開發的目的:即合同的目的,本次技術開發要達到的目標,實現什么樣的效果,需要描述清楚,也是后續驗收的標準之一;
(4)開發的要求:對于開發要求,有兩種表達方式,其一是在簽合同時開發要求雙方已經全部明確了,可以直接敘述出來或者以合同附件的形式體現;其二是在簽合同時,開發要求尚未全部明確,那么就會在合同中約定后續雙方會通過其他方式來確定開發要求;在審核后一種表達方式時就需注意,后續雙方確認開發要求的方式需要做到可視化,容易留下痕跡,方便發生糾紛時進行舉證。
03開發計劃
有了要求,就需要將要求具體落地實施,推進項目的開發,接下來就需要明確開發的時間計劃、開發地點、雙方需承擔的義務:
(1)開發時間計劃:應當列明開發的具體計劃安排,明確各個時間節點及各時間節點應當輸出怎樣文件或成果;
(2)開發地點:應當列明開發項目的具體實施地,約定這一項主要是當合同產生糾紛時,如果沒有約定管轄,合同履行地也可作為合同爭議解決地選擇;
(3)雙方需承擔義務:一般不建議把雙方的權利義務單列出來,可以把雙方應當做的工作穿插在開發時間計劃中;如果必須要單列,也是按照開發時間計劃依次審核下來,以防出現漏審的。
通過以上的內容,我們已經了解了技術開發合同審查要關注哪些問題了, 大家在做技術開發合同審查的時候,就可以按照上面的方法去做審查了,具體的可以咨詢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