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向農民征地建設一些項目的時候,是需要對農民進行賠償的,那么征地賠償標準是什么?征地補償費用項目有哪些呢?今天名律師就給朋友們詳細的介紹下這些問題,以供參考。
征地賠償
征地賠償標準
1、各項征地賠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賠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征地賠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國家征地賠償標準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因此,上面的規定比較詳細,簡單一點說,征地就是永久的,補償共分青苗、勞動力、土地補償三項,其中青苗支付給農民,勞動力補償支付給農民,土地補償款政策規定支付給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鄉政府等),但鄉、村是由農民組成的,所以,有的地區也開始拿一部分支付給農民。
征地賠償的標準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萬元/畝到十幾萬元/畝之間。
什么是土地征用?征用的農村征地賠償主要有哪些?
一、什么是土地征用?
首先,什么是土地征用?土地征收一般是指國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橋梁建設、道路建設、城市發展等。征用農村集體土地,改變集體土地的性質為國有土地是必要的。國有土地可以依法進行一系列建設,如無征地建設。住房,即小產權房,國家建成后,是商品房。
前款分別提到“征收”和“征用”兩個詞。許多人被這兩個詞弄糊涂了。百度在搜索過程中,大量律師解釋了征收與征收的區別,認為征收應當改變,征收不變。說真的,這些人自己并不真正理解這些概念。筆者認為,征地與征收基本上是沒有區別的,更何況變性人的不變性問題,可以查閱土地管理法和物權法。必須指出,兩者之間的區別可能是在征用不動產(如土地)和征用大規模基礎設施時使用不同的術語。征收和征收都涉及產權轉讓。所謂的“征款”是指征用。
當談到土地,另一個詞經常被使用:占領。征收與占用本質上是不同的,一般是指建設國家臨時占用的某一片土地、某一空間,使用后是為了恢復原狀和歸還,被占土地的性質和產權沒有改變。無論是被征用還是被占用,被征用方都有權從國家獲得相應的賠償。
征地賠償
讓我們直截了當地說。國家征用了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后,土地就變成了國有的,一般不可能變成集體土地,國家一定要在一定程度上補償集體。請注意,這是對村集體的補償,因為土地屬于集體所有,一般指所有村民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國家土地補償給予集體,村委會通常必須保留一部分資金用于村組織的運作。其余資金由集體分配給村民。至于誰不獲分配,視乎情況而定。
由于國家征用的土地通常只是部分農民的承包土地或宅基地,根據現行法律,農民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不得隨意調整,部分農民的承包土地或宅基地可能被沒收。這塊土地丟失了很長一段時間,甚至是永久的。如果國家的土地補償平等地分配給所有的村民,這顯然對無地農民是不公平的。因此,一些村莊實行了“由誰付錢”的政策,而另一些村莊則向被征用的農民提供了大部分剩余的補償,還有一些則平等地分配給其他村民,因為其他村民也是村集體組織的成員。獲得適當賠償的權利。
關于土地征收的國家補償標準
關于土地征收的國家補償標準,要綜合考慮當地的經濟發展、土地的地理位置、土地的利用等諸多因素。我所居住的城市是相對發達的東部沿海城市,但其立場卻相對落后。在不同的地方,如位于城郊的地方,補償的方式差別很大。比如每畝20萬元,偏遠郊區每畝僅2萬元。像這樣的補償標準今天真的很低,所以一些地方已經采取了一些緩解措施,比如為無地農民提供充分的社會保障,幫助村民安排就業等等。
征用的農村征地賠償主要有哪些?
土地補償的形成。農村土地補償通常是分為三個部分:土地補償費用,工廠補償和賠償內容在地上。土地補償,更不用說,占最大份額的補償;植物補償是指在土地上種植莊稼、樹木和其他作物,通常按照收獲幾次相同面積的土地價值的計算,補償內容的地面臨時設施建設、水利設施和其他補償的對象,根據實際對象,折扣計算。實際的標準,都是不同的。
通過以上的內容,我們已經了解了征地賠償的標準和費用方面的問題,這樣在征地的時候,就需要按照這些標準的要求去執行,具體的可以咨詢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