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處理中遇到這三種情況很頭疼,很多人可能在工傷方面的法律意識不是很強,所以維權起來就會非常艱難,要是我們學點這方面的知識,過程可能會變得很簡單,名律師的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相關的資訊。
工傷賠償處理
工傷賠償處理工傷賠償糾紛中的三種常見情況
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關于工傷糾紛的報道,所謂工傷,又被稱作為職業傷害,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受了工傷
勞動者如果在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受了傷,這就需要勞動者自己提供在這家公司工作的證據,以證明你確實是在這家公司工作,之后便可以申報工傷,按照標準獲得賠償。可供收集的證據有: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憑證,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的工作證,考勤表,同事的證詞等等。
在非法用工單位受傷
《工傷保險條例》對非法用工單位做了詳細的闡釋,所謂非法用工單位是指從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63條規定:勞動者在非法用工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該單位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于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賠償處理
錯過工傷認定時間
工傷認定的時間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最長一年內提出,如果在此一年內沒有提出,勞動部門是不受理的。錯過工傷認定有兩種情況,如果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而導致錯過工傷認定的時間,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請求要求公司賠償。如果是因為勞動者自己的原因錯過工傷認定的,用人單位就不會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勞動者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工傷認定。
關于工傷賠償處理的資訊就介紹到這里了,工傷賠償處理的這三種情況是非常常見的,很多人正是因為這三點沒有做好,所以在賠償的時候很吃虧,你有必要可以咨詢一下名律師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