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是我們的保護傘,在我們生命或者財產安全的時候,法律都會保護我們,比如受到工傷的時候,我們會得到一筆賠償,下面名律師就給大家說說單位辦理工傷流程,希望對你有幫助。
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
單位辦理工傷流程
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具體流程
一、工傷認定的申請時效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提出工傷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的部門:設區的市勞動保障局內設的工傷認定部門。
三、申請工傷認定應提交的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向工傷認定部門索要);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時,工傷認定部門應當在十五天之內一次性告知要補齊的材料)
四、受理:材料齊全、管轄正確、沒有超過時效的,工傷認定部門應當立即受理并書面告知受理的理由,因為管轄或時效問題不予受理時,也要書面告知不受理理由。
五、舉證責任:如果是職工申請,職工要對勞動關系的成立、受傷的過程及醫療資料進行舉證。
職工或職工家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認為不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舉證。
六、處理:工傷認定部門在受理后60日內作出“是工傷”、“視同工傷”或“不是工傷”的書面結論。在該書面通知中,應當告知職工和用人單位不服結論時,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向那個單位申請行政復議、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向那個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七、救濟渠道:職工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不服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行政復議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事故申報
1、用人單位應當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24小時內,報告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30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按規定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用人單位未在上述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單位辦理工傷流程
(二)受理調查
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對申請人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工傷保險機構應予以受理,并對其提供的證據材料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工傷保險機構應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受理范圍的,工傷保險機構可以不予受理。
(三)工傷認定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四)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醫療、康復治療后,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
(五)待遇支付
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可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一切待遇由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賠償的種類
醫療費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4、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誤工費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致殘后的傷殘賠償金
一)一至四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五至六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三)七至十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因工死亡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以上就是關于單位辦理工傷流程介紹,相信大家看完之后就知道步驟了,上面名律師還告訴了大家工傷賠償的種類,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