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許多用人單位會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其與勞動者發生的工傷糾紛,但是在私了的過程中,一定要簽訂私了協議書,那么工傷私了協議有法律效力嗎?工傷申請需要注意哪些時間段?名律師為大家進行講解!
工傷私了協議
一、認定工傷時需要注意什么?
按照國務院頒發的《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的規定,負責工傷認定的機構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其他部門比如法院、醫院、鑒定機構或者發生工傷事故的單位等等,均無權進行工傷認定。這就決定了工傷認定是一種行政行為。因此,如果認定工傷的機構不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法院也不應受理當事人提起的有關工傷賠償的訴訟請求。
二、工傷申請需要注意哪些時間段?
1、48小時
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后,用人單位采用書面形式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要在48小時內;
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視同為工傷。
2、10個工作日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及時對材料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交材料完整的,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3、15個工作日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三、工傷私了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從立法的精神和目的來看,法律設定但書條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0]12號)第十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達成的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情形,當事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目的在于保護弱勢方在緊急情況下簽訂的不公平協議能得到法律公正的保護,顯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極不對等,經濟利益上不平衡,因而違反了公平合理原則。法律規定顯失公平的合同應予撤銷,不僅是公平原則的具體體現,而且切實保障了公平原則的實現。
工傷私了協議
工傷私了協議有法律效力嗎?工傷申請需要注意哪些時間段?當然認可了,而且在法律上這種私了方式也是有法律支持的,所以名律師覺得,能夠私了對雙方都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