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在進入單位的時候,會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協議書,殊不知一旦在工作中發生工傷事件,單位是不會按照工傷條例進行賠償的,那么有勞動協議書工傷后怎么辦?勞動協議書的訂立規則是什么?名律師為大家說一下!
勞動協議書
一、勞動協議書有哪些要素?
勞動合同,是反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
勞動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要素:主體及其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內容與地點、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紀律、終止條件等。
二、勞動協議書的訂立規則是什么?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和權利。
勞動合同訂立方法
1、原則《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2、簽訂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三、有勞動協議書工傷后怎么辦?
簽訂的是勞務合同,是不能按照工傷事故進行處理,可以按照侵權事故進行處理,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損失來給予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十八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單位,該單位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單位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侵權人已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勞動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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