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工作中受傷之后,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然后讓單位賠償了,那么如果工傷單位如何賠償?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呢?今天名律師就給朋友們詳細的介紹下這些問題,以供參考。
工傷如何賠償
如果工傷單位如何賠償?工傷公司怎么賠償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相關工傷權益的保障問題應是首先最關心的問題,在此律師告知廣大工傷職工,如果因工負傷,并被認定為工傷,工傷職工依據用人單位是否繳納了工傷保險,可以獲取如下賠償:
1、如用人單位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則需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構成傷殘的話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及職工離職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項目。
2、如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工傷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則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基金應支付給工傷職工的所有賠償項目,即工傷醫療費和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傷殘扶助器具費、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或傷殘津貼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最后還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即便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費,但用人單位未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未給勞動者申報工傷認定,那么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仍應由用人單位承擔。
如果工傷單位如何賠償?申請工傷認定材料有哪些?
按照勞動能力鑒定的傷殘等級,適用法律規定賠償。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先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的30內申請,工會、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可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等。
工傷認定并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鑒定結論,主張工傷保險待遇。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不同。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傷殘津貼等。
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是勞動爭議,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經仲裁裁決,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履行裁決書規定的義務,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不簽字蓋章,不能確認勞動關系,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如何賠償
如果工傷了單位和保險公司怎么賠償
有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賠,沒有購買保險則由公司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如果工傷單位如何賠償?通過以上的內容,我們已經了解了工傷后公司如何賠償的問題了, 大家在交納了工傷保險之后,就可以讓保險公司來賠償了,具體的可以咨詢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