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一些單位來說,員工入職之前都會簽訂勞動協議,所以員工在工作中出現工傷情況,單位要為其補償相應的金額,那么工傷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還有嗎?怎樣計算呢?名律師和大家一起聊一聊!
工傷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
一、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的介紹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的情形符合《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時,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6、47條之規定,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怎樣計算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工傷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還有嗎?
自實際用工之日起計算,應包括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的工作年限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
工傷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還有嗎?怎樣計算呢?當然有啊,而且只要不是員工自行離職,單位必須支付相應的補償金,關于上述問題大家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線問一下名律師官網的律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