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傷認定過程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會因為賠償問題引發(fā)糾紛,其實只要認定勞動者為工傷,用人單位必須立馬賠付勞動者的相關費用,那么有勞動關系的工傷如何認定?如何區(qū)分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名律師為大家詳細解答!
有勞動關系的工傷
一、勞動關系是什么意思?
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系。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從用人單位領取勞動報酬和受勞動保護。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同時,也包括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是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依據(jù)法律或合同的規(guī)定,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并獲取勞動報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二、如何區(qū)分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
1、主體不同,勞動關系一方是符合勞動年齡并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勞動法所規(guī)定條件的用人單位;而勞務關系不限于自然人與用人單位之間,還可以是單位之間,自然人之間,并且可能是兩個主體以上。
2、關系不同,勞動關系中形成的是管理與被管理、監(jiān)督與被監(jiān)督、指揮與被指揮的隸屬關系;勞務關系是平等主體依據(jù)雙方約定所形成的一種財產關系,不存在人身的隸屬性。
3、關系的穩(wěn)定性不同,勞動關系比較穩(wěn)定,反映的是一種持續(xù)的生產資料、勞動者、勞動對象之間的結合關系;而勞務關系中多為一次性或臨時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為目的。
4、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勞動者除了定期得到勞動報酬外還享有勞動法律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各項待遇,如社會保險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一般只涉及勞動報酬問題,勞動報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無社會保險等其他待遇。
三、有勞動關系的工傷如何認定?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
這三條標準實際包括對“用人單位”、“勞動行為”、“勞動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單位”必須是我國勞動法中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等”。而“勞動行為”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具體勞動,并獲得報酬的過程。“勞動者”同樣必須具備合法的資格。
有勞動關系的工傷
有勞動關系的工傷如何認定?如何區(qū)分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只要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有關系,勞動者就可以獲得工傷賠償!以上就是名律師官網的介紹,大家可以仔細看一下!